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订)》、《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以下制度进行修订:
1、《公司章程》;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董事会议事规则》;
4、《监事会议事规则》;
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6、《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7、《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8、《独立董事制度》;
9、《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10、《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述制度的修订已获公司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制度全文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