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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讯: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龙哲)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1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龙哲)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龙哲,作为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能够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自2014年5月22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本人已于2020年4月11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并于2020年5月22日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现就本人2020年1月1日至5月22日任期内的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任期内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开会期间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与经营管理层保持沟通,尽职的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1次,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3次,召开股东大会2次,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委托出席 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次数
龙哲312002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海联讯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13日,本人就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王天青先生的辞职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也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2020年4月14日,本人就公司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审议。

3、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就《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减值准备核销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情况》、《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年在本人任职期间,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责。2020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具体如下:

1、2020年2月25日,参加公司2020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海联讯内审部2019年工作总结>的议案》、《关于<海联讯内审部2020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2、2020年4月24日,参加公司2020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2019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年报审计工作评价及续聘建议>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0年4月13日,参加公司2020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提名应叶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楼未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谭青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林宪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卢广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2020年4月13日,参加公司2020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2020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0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抵达公司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等情况,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在年报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各阶段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公司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进展情况,与外部审计机构共同讨论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范围,确保了审计报告能全面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充分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悉权,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关注行业动态和媒体对公司的报道,时刻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有效互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七、其它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出建议和意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及各位股东对本人过去六年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和信

任,希望公司未来发展越来越好,稳步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龙 哲2021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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