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4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议案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回避:2票
何勤董事长、汪俊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过认真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4月20日为授予日,以13.89元/股的价格授予7名激励对象106.24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公告》。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