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内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世梅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池州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产业链结构,落地自主研发储备项目,形成规模效益,提升收益水平,公司计划未来六年内在安徽省池州东至经济开发区通过收购或招标拍卖挂牌手续获取400亩建设用地,总投资12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投资8亿元。项目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建设用地180亩,建设期三年,建设内容包括:无卤阻燃剂、聚苯乙烯及合成油酯类等;第二期建设用地220亩,建设期三年,建设内容主要为化工新材料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池州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和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和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超募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和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