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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国重装:国机重装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1

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ST国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1-012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按照财政部对境内上市公司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根据新租赁准则规定,承租人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公司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情况。

新租赁准则对于衔接会计处理有两种方法:

方法一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

方法二 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以下简称“简化的追溯调整法”)。

简化的追溯调整法具体衔接规定:

1.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承租人在首次执行日应当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承租人在首次执行日应当根据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按照下列两者之一计量使用权资产:

(1)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本准则的账面价值;

(2)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公司拟采用简化的追溯调整法中的(2),即:租赁负债等于剩余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使用权资产等于租赁负债金额并进行必要调整。采用该方法,不会影响公司 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末可比数据,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 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 月 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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