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国重装:国机重装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1

- 1 -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1年5月11日会议地点: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四川省德阳市珠江东路99号)会议议程:

一、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9.关于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向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及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向交通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二、进行表决

三、宣读决议

四、宣读见证意见

五、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议案目录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0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6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4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33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报告的议案 ...... 34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50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1议案九 关于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52

议案十 关于向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及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61

议案十一 关于向交通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62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订了《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2021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附件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为出发点,紧密围绕公司重新上市等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策部署,恪尽职守,依法履职,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水平,有效推动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完成情况及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工作总结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20年,国机重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机集团各项决策部署及公司党委、董事会各项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工作,有序推动“十四五”规划编制、有力推进科技创新、抓实三大专项任务、不断强化管理提升,积极应对困难挑战,抢抓机遇,严控风险,保障了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董事会规范运作方面。

1.积极发挥董事会决策作用,确保科学决策。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审议议案37个,

确保董事会各项决策合法、合规;召集股东大会2次,并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同时,为确保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规范,对涉及“三重一大”的有关事项,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程序,确保决策程序规范。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履行职责,累计召开会议7次。在公司治理、重新上市、关联交易、定期报告、选举董事、制度制修订、财务预决算等方面,积极研究讨论,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公司经营、财务、高管薪酬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完善管理制度体系,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能力。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交所有关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及时制定或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

为确保公司规范运行,开展证券监管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系列培训,通过组织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四川证监局及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系列培训,通过“请进来”和内部讲师等多种方式组织制度集中宣贯,强化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等合规意识,扎实推进各项制度及相关政策的全面宣贯和执行落地。

3.夯实信息披露质量,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主动对标行业先进企业,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高信息

披露质量。严格按照上交所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跟踪、收集公司重大信息。全年完成定期报告编制及披露4次,临时公告逾80项,披露公告内容涉及财务、经营、关联交易、重新上市、股份登记等,确保了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4.落实董事会决策信息沟通机制,信息沟通及时有效。充分发挥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严格落实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的工作机制,董事会定期听取总经理工作报告,强化工作监督。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充分发挥外部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决策支撑作用,公司外部董事深入所属企业实地考察调研,了解所属企业经营状况,为所属企业运营提出指导性意见;开展“十四五”规划专项研讨,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为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助力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

5.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互动沟通机制。

通过信息披露、上证E互动、投资者咨询专线等多种渠道,保持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回复投资者关注的各类问题,与广大投资者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传递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对企业的认同感,切实保护投资者知情权。

(三)重新上市工作情况。

重新上市是国机重装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也是切实兑现对全体股东的承诺。为全面推进重新上市,制定重新上市专项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精心策划,扎实推进;

成立了专项工作机构,为重新上市的有序推进提供坚强的组织及人员保障;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严控时间节点;聘请专业机构,帮助公司扎实、有序推进重新上市各项工作。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批复,6月8日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交易,兑现了对全体股东的庄严承诺。

二、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1.积极作为,力争公司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扎实开展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开展公司治理学习,认真剖析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切实加以整改。加强与行业优秀上市公司的工作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体系。持续参加上交所、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相关培训,提升专业工作能力。在系统梳理现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操作细则,强化制度的可操作性。健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运行。

2.强化制度执行落地,创新内部管理模式。

为满足上市公司治理需要,进一步理顺公司与所属企业董事会管理关系,加强对所属企业董事会建设及工作开展的指导;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公司有关制度,加强重大信息报告、内幕知情人登记、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有关工作,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公司治理合规管理体系,保障管理制度执行有效落地,

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开展高效合规;按照公司要求,借助信息化等手段,创新内部管理模式,提高工作效率。

3.强化市值管理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立足长远,潜心抓好自身发展,努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从根本上助力市值提升。通过业绩说明会、路演、投资者专线、上证E互动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资本市场等有效沟通,传递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市场的关注度,推动公司在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4.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决策合规。

按照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机制的规范运作,优化董事会的决策机制,不断提高决策能力及运行效率。同时按照国机集团要求,进一步落实董事会职权,深入推动董事会规范建设,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订了《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2021年度监事会重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11日

附件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召开监事会及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情况。监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召开监事会。2020年,共召开了6次监事会,监事会成员均全部出席,形成监事会决议20项。对有关国机重装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定期报告、会计政策变更、关联交易、综合授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选举监事以及聘任财务决算和内控审计机构等决策事项进行了审议与监督。同时监事会成员出席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和1次临时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6次。

(二)有效行使监督权的情况。

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的有关公司财务决算、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定期报告、会计政策变更、关联交易、综合授信、聘任财务决算和内控审计机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事中参与。根据每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后形成的会议纪要及时跟踪、掌握公司决策的执行情况,监督决议事项有效执行。

监督董事会按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定期报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临时公告。全年董事会完成

了定期报告信息披露4次,临时公告逾80项,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三)调研公司及所属企业经营情况。

2020年监事会分两阶段参加了公司“十四五”规划编制专项调研,深入实地调研公司相关所属企业,了解其经营状况以及公司亏损企业治理工作的相关情况,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作用。

二、监事会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和决策行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在公司治理、财务审计等方面,积极研究探索,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为公司战略、经营、财务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保证决策事项切实符合公司的实际、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

(二)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6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7次。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策能够按合法程序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到了勤勉尽责,未发现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检查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审议了各期定期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公司各项会计政策及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完善,财务管理规范有序、制度健全、管理严格,财务运行状况良好,保障了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财务报告的内容及格式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并签署了书面协议。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年初预计情况正常履行,临时性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发展所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

立意见。关联交易的决策、交易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五)监事会对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的独立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证券监管机构对公众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一)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2021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使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

继续加强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前监督和审核的力度,对重大决策事项做充分调研,论证其可行性,及时向董事会通报审核意见。加强对决策程序合法性的监督,更加充分有效行使监督权,为公司决策把好关,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二)加强对公司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加强对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安排、经理层2021年经营工作安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2021年董事会工作安排、经营工作安排得到有效落实。重点加强对公司推动战略落地、绩效考核、科技创新、市场开拓、成本管控、投资管理、风险防范、融合发展等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

(三)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进展,借助内部管理机制的提升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定期调研公司及所属企业的经营情况,及时掌握公司及所属企业的经营动态,特别是重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的重点监督。

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加强与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合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探索监事会对企业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提高监督水准。

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性,广泛调研集思广益,围绕公司生产经营中心工作,有的放矢地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拟订了《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11日

附件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任职期间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勤勉开展工作。现将我们在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强,男,1954年4月出生,满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经济师。现任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海南电网公司总经理、党组成员、副书记,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主任,党组纪检组成员。

宋思忠,男,1946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中专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佟绍成,男,1953年3月出生,满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陕西宝光集团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中国西电集团公司党委常委。

唐克林,男,1952年7月出生,满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南车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党委常委。

李强、宋思忠、佟绍成、唐克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0年,我们着重关注了公司治理、重新上市、关联交易、定期报告、选举董事、制度制修订、财务预决算等重大事项,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我们行使职权时,公司能积极配合,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我们高效地开展工作,凡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对我们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补充说明,便于我们提前了解审议事项的背景并做出审慎的判断。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我们均能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除疫情防控要求,

我们均能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接受股东的咨询。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表: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李 强654101
宋思忠664001
佟绍成654101
唐克林664001
姓名职务出席、列席会议情况
李 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部会议(共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部会
议(共2次)。
宋思忠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部会议(共3次)、提名委员会全部会议(共2次)。
佟绍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提名委员会全部会议(共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部会议(共2次)以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与中介机构沟通会1次。
唐克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提名委员会全部会议(共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部会议(共2次)以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与中介机构沟通会1次,战略委员会没有召开会议。

2020年度我们均出席了全部现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除无法出席疫情防控期间召开的股东大会,我们均出席了其余全部股东大会会议。全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定价原则。在决策过程中,关联董事、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未发生控股股东违规资金占用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通过考核执行的,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年9月10日,公司聘任2020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认为: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0年度,因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未进行现金分红。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定向发行的股份锁定承诺。

履行情况:参与股票定向发行的六家认购方严格遵守了承诺。

2.重新上市的股份锁定承诺。

履行情况:国机集团、中国二重、司法重整债权人、二重重装破产管理人严格遵守了承诺。

3.重新上市的解决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股份回购、稳定股价承诺。

履行情况:国机集团、中国二重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4.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的承诺。

履行情况:国机集团、国机重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年公司完成了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2020年度,公司发布临时公告逾80项。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制定的内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对发现的缺陷及时整改,并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提名委员会2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会议议事规则规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送达及时,并及时和我们进行审议内容事前沟通,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在议案审议过程中,我们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协助公司在重大决策方面更加合理完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并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一如既往、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自身专业知识学习,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李 强 宋思忠 佟绍成 唐克林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20年度会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据此拟订了《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11日

附件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公司拟定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期

年度报告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会计制度及报表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编制。

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情况

(一)整体情况

2020年末,公司纳入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的子企业共21户,较上期减少2户,即二重集团(成都)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海麦克海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合并范围的21户子企业,其中,二级子企业5户、三级子企业13户,四级子企业3户。

(二)重要二级子企业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主要产品或服务注册 资本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普通机械及成套设备,金属制品设计、制造、安装、修理;金属冶炼加工进出口贸易等。300,0001,086,788.57484,760.08-24,952.70
中国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对冶金、有色、煤炭、能源、交通、汽车、航空、建材、化工、城建、环保、林业系统成套设备的工程项目总承包等。100,000759,040.75282,929.3534,381.84
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股份公司冶金设备、轧制、锻压、环保设备、真空处理设备、基础件、防锈涂装、电气液压设备的设计;冶金工业基建、工业民用建筑的设计等。100,000481,784.73172,511.6011,090.38
国机重装成都重型机械有限公司重型机械设备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总包、成套设备总包等10,00059,660.0013,584.49140.68
二重集团德阳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进出口业务;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金属结构件、铸锻件、轴承、仪器仪表批发零售等。30033,933.2620,347.84121.73
项目名称期末数期末数占 总资产的比例期初数期初数占 总资产的比例期末较期初 变动比例
资产:
项目名称期末数期末数占 总资产的比例期初数期初数占 总资产的比例期末较期初 变动比例
货币资金769,209.7927.99%893,488.8732.15%-13.91%
交易性金融资产197.940.01%255.110.01%-22.41%
应收票据117,659.354.28%162,336.095.84%-27.52%
应收账款416,259.2815.15%260,596.289.38%59.73%
应收款项融资76,604.952.79%0.00%
预付款项89,933.463.27%94,237.833.39%-4.57%
其他应收款30,956.491.13%35,381.261.27%-12.51%
存货344,178.7112.53%351,579.3312.65%-2.10%
合同资产54,984.862.00%64,452.352.32%-14.69%
其他流动资产30,087.411.09%59,461.362.14%-49.4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122.382.70%74,793.452.69%-0.90%
长期股权投资8,794.320.32%8,583.840.31%2.45%
投资性房地产15,428.900.56%15,833.870.57%-2.56%
固定资产336,284.8112.24%317,433.9211.42%5.94%
在建工程40,688.501.48%67,059.422.41%-39.32%
无形资产317,818.8811.57%348,406.9912.54%-8.78%
长期待摊费用3,893.330.14%3,659.920.13%6.38%
递延所得税资产10,658.620.39%11,400.930.41%-6.51%
其他非流动资产10,035.340.37%10,455.450.38%-4.02%
总资产2,747,797.33100.00%2,779,416.25100.00%-1.14%

2.增加应收款项融资76,605万元,主要是将管理业务模式为收取现金和出售转让兼有的应收票据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下降49.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委托理财存款到期收回及待抵扣增值税减少所致。

4.在建工程较期初下降39.3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已完工在建工程项目转固所致。

(二)负债类。

2020年末,公司负债总额1,427,852万元,较期初下降61,727万元,降幅4.14%,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期末数期末数占 总资产的比例期初数期初数占 总资产的比例期末较期初 变动比例
短期借款59,000.004.13%44,180.062.97%33.54%
应付票据111,746.307.83%90,806.886.10%23.06%
应付账款320,860.6022.47%347,015.0323.30%-7.54%
合同负债386,232.2727.05%380,643.8125.55%1.47%
应付职工薪酬15,154.661.06%29,464.551.98%-48.57%
应交税费39,825.852.79%37,977.552.55%4.87%
其他应付款41,262.202.89%53,913.433.62%-23.4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1,163.251.48%22,627.031.52%-6.47%
其他流动负债23,312.481.63%32,616.342.19%-28.53%
长期借款71,301.304.99%98,859.946.64%-27.88%
长期应付款294,055.2420.59%294,760.4919.79%-0.2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9,440.420.66%8,773.350.59%7.60%
预计负债2,928.990.21%6,446.200.43%-54.56%
递延收益19,971.481.40%29,892.332.01%-33.19%
递延所得税负债11,596.560.81%11,601.550.78%-0.04%
总负债1,427,851.60100.00%1,489,578.55100.00%-4.14%
项目名称期末数期初数增减额增减幅
实收资本726,826.37726,826.370.000.00%
资本公积1,494,846.881,483,416.2211,430.660.77%
其他综合收益18,672.1833,689.12-15,016.94-44.58%
专项储备1,394.751,415.34-20.59-1.45%
盈余公积11,821.6911,821.690.000.00%
未分配利润-989,008.49-1,022,729.7833,721.29-3.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小计1,264,553.381,234,438.9530,114.432.44%
少数股东权益55,392.3455,398.75-6.41-0.01%
所有者权益合计1,319,945.731,289,837.7130,108.022.33%

算差异-14,508万元所致。

五、损益情况。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2,445万元,同比下降

4.76%;实现净利润35,256万元,同比下降31.57%。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增减额增减幅
营业收入882,444.84926,543.03-44,098.19-4.76%
营业成本750,420.07781,462.62-31,042.55-3.97%
税金及附加7,551.888,076.29-524.41-6.49%
销售费用18,922.1525,185.77-6,263.62-24.87%
管理费用52,434.2730,598.6321,835.6471.36%
研发费用28,902.3026,484.012,418.299.13%
财务费用-9,490.56-9,585.6595.09不适用
其他收益16,724.6413,126.763,597.8827.41%
投资收益9,682.881,669.378,013.51480.0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57.17-1.33-55.84不适用
信用减值损失-7,175.52-9,043.561,868.04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10,804.28-14,084.613,280.33不适用
资产处置收益1,810.55392.701,417.85361.05%
营业外收入3,089.8910,909.71-7,819.82-71.68%
营业外支出1,523.563,019.86-1,496.30-49.55%
利润总额45,452.1664,270.54-18,818.38-29.28%
所得税费用10,195.8212,746.65-2,550.83-20.01%
净利润35,256.3451,523.89-16,267.55-31.57%

2.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销售费用同比下降

24.87%,主要系按照新收入准则,将运输费调整到营业成本中所致。

3.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管理费用同比增长

71.36%,主要系公司上期子企业主辅业不再分离终止改制,冲回改制辞退福利,而本报告期无此事项所致。

4.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研发费用同比增长

9.13%,主要系公司产品转型升级投入研发支出增加所致。

5.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其他收益同比增长

27.41%,主要系公司研发补助转当期损益增加所致。

6.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投资收益同比增长

480.03%,主要系按照与民生银行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确认债务重组利得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3,280万元,主要系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同比减少所致。

8.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长361.05%,主要系公司处置闲置办公楼所致。

9.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同比下降71.68%,主要系违约赔偿收入同比减少,以及按照新的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债务重组利得调整到投资收益中列示所致。

10.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49.55%,主要系公司计提待执行合同亏损同比减少所致。

六、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增减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1,803.31-36,946.19-74,857.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053.41-34,549.0945,602.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70.90-35,194.0129,923.1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8,906.75-106,278.30-2,628.45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0年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307,874,642.41元。期初未分配利润-11,089,633,759.18元,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781,759,116.77元。本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关联交易有关规定,公司组织编制了《国机重装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报告》,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国机重装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报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附件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报告

一、主要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的基本情况

1.成都工具研究所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商宏谟,注册资本11573.64万元,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工业大道东段601号,经营范围:刀具、测量仪器及相关机械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自研产品与主营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期刊出版,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户外广告(气球广告除外);切削工具、测量仪器及相关产品的检测;网上经营机电产品及配件、办公用品;CVD、PVD、PCVD、QPQ改性处理技术。

2.德阳二重新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梁宏彦,注册资本800万元,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区岷山路107-31幢,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安装工程,白蚁防治;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拆除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电力水电工程施工;土地整理。

3.二重(镇江)重型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杨靖,注册资本358325万元,地址:

镇江市丹徒区高资街道二重大道188号,经营范围: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货物装卸、仓储服务;道路普通货物、大型物件运输;普通机械及成套设备、金属制品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技术咨询服务;厂房、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4.广州擎天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君光,注册资本15000万元,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裕丰路16号,经营范围: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务;环保设备批发;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通用和专用仪器仪表的元件、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械工程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其他合成材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涂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

5.国机时代置业成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陆一舟,注册资本500万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东三环路二段龙潭总部经济城航天路50号1栋7层,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孟庆利,注册资本16000万元,地址:

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191号,经营范围:国(境)内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规划、规划服务、项目管理、总承包、监理,国(境)外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规划、规划服务、项目管理、总承包、监理及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工程勘察、咨询、设计、规划、规划服务、项目管理、监理劳务人员,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设备、材料购销;综合技术开发,转让,服务,产品开发,研发销售,工程文印制图;自有杂志的出版与发行,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杂志发布广告。

7.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永林,注册资本10500万元,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咸宁中路51号,经营范围:工程设计与咨询;工程总承包及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城乡规划、旅游规划、土地规划设计与咨询;岩土工程勘察、设计、试验、检测;工程测量与监测、摄影测量与遥感、海洋测绘、不动产测绘与地理信息系统;地质灾害评估、勘查、设计、监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与勘查;土地整理;水资源论证与固体矿产勘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与监理;工程物资及设备销售与租赁;房屋租赁。

8.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峰,注册资本52434.9078万元,地

址: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丰华路6号,经营范围:研制、开发、生产和销售轴承与轴承单元、磨料、磨具、超硬材料及制品、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机械装备、仪器仪表、汽车摩托配件、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复合材料及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结合剂及辅料、润滑油;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货运代理服务、其他经纪代理服务;房屋租赁、道路货物运输、酒的零售、住宿;经营原辅材料、零配件、化工产品、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进料加工,“三来一补”。

9.天津电气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国林,注册资本21847万元,地址:

河东区津塘路174号,经营范围:气传动及自动化、低压配电装置和中小型水电设备行业技术的归口、研究、开发、转让、咨询和服务(不含中介);电气传动及自动化、低压配电装置和中小型水电设备行业产品的制造、试验、检测、认证(限分支经营),高压配电装置的制造、批发、零售和包装;电气传动及自动化、低压配电装置和中小型水电行业系统的设计及安装和设备成套、调试及劳务;《电气传动》杂志的编辑出版;《电气传动》杂志上发布国内外广告;自有房屋和设备租赁。电气传动及自动化、低压配电装置和中小型水电设备行业产品的进出口;石油设备及零配件、金属制品、塑料制品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计算机

系统集成。

10.天津天传电气传动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国林,注册资本3000万元,地址: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创新大道354号,经营范围:

电气自动化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电气自动化设备制造;电气自动化设备批发兼零售;机电设备安装、维修;自有房屋租赁。

11.新疆中收农牧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磊,注册资本7000万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新联路229号,经营范围:

收获机械及配件、牧业机械及配件、金属包装容器、粮食加工机械、剪毛设备、林果业机械、输送机械的开发、生产、销售及租赁;钢结构活动板房(野外作业用)的生产、销售及维修;高低压电控设备、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的制造、销售、安装及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安全环保节能设备、教学仪器、教育技术设备的生产、销售;排灌滴灌设备、五金交电、消防器材、金属材料、农畜产品、草饲料的销售;搬运、装卸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际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工程管理服务。销售:

矿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材、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纺织服装、家庭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食品。

12.一拖(洛阳)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克俊,注册资本1449.506935万元,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154号,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大型物件运输、渣土清运服务;整车上下站服务;土石方工程承揽及作业;汽车(不含小轿车)销售,农业机械、工程机械、零部件制造和主机及配件购销;产品车发送及相关服务;货运信息服务;车辆租赁;仓储服务;机械加工;设备安装调试;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增值电信业务(以上内容涉及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重油、润滑油购销;矿产品、金属材料、铁合金购销;煤炭(无仓储)销售;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机动车配件的销售;下列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机动车维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会务服务,停车服务,房屋租赁,物流技术服务。

13.中工工程机械成套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军,注册资本2118万元,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16号楼,经营范围:程机械新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加工、销售;工程机械及机电工程设备成套的总包或分包、单机补套业务;工程机械设备的租赁和维修;主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举办工程机械展览;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工程机械配件、汽车、I类Ⅱ类医疗器械、化妆品、钢材、有色金属、建筑材料、橡胶制品、矿产品、化工材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气机械、仪器仪表、仪器设备、实验室设备、水处理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水管阀门、泵、管道配件、净化设备及配件、净水设备、节能

设备、环保设备、高低压电气设备、自动化成套设备、机械自动化设备、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初级农产品、文化用品;批发食用农产品、油料作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食品、化工产品、第三类医疗器械。

14.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德阳)万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廖军,注册资本2048.8976万元,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区岷江西路龙山街36号,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一)(凭有效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建筑物外墙清洗、酒店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二级、物业管理二级;服装、百货、电气机械及器材、五金工具、建筑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家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货物及易制毒化学品)、钢材、文化体育用品、机械设备、石墨及其他非金属制品、电子产品、有色金属及其延压产品、耐火材料制品销售;房地产经纪、家务服务、汽车租赁服务;机票、火车票代理,清洁服务,空调维护,家用电器以旧换新;水果、蔬菜销售;初级农产品批发兼零售;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餐饮管理服务;游泳池经营管理;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干洗服务,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饮料(碳酸饮料(汽水)类)生产加工经营,包装服务。

15.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德阳)万盛园林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柯,注册资本800万元,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区珠江西路460号,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普通城镇绿化苗木及普通经济林苗木的生产、销售及租赁;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绿化造林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物业管理;家务服务;送水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劳务分包(不含劳务派遣);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生态农业观光服务(不含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土壤及生态修复;生态湿地修复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消防安全检测、评估技术咨询服务;水电安装、维修;电气机械及器材、五金工具、建筑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货物及易制毒化学品)、劳保用品销售;土地整理;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16.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德阳万航模锻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毛天宏,注册资本97210.865609万元,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区珠江西路460号,经营范围:模锻件、自由锻件制造及销售;锻压件、冲压件、模具制造及销售;机械备件加工及热处理;上述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17.中国机械工业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正军,注册资本8000万元,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金沙江西路703号办公楼,经营范围:对外承包工程;压力容器制造;锅炉、压力管道安装;起重机械设

备安装及维修;电力设施承装(修、试)(凭有效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冶金工程、化工石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环保工程、电力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非标准设备及金属结构件的加工(需取得环评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制作与安装;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销售;进出口业务,劳务派遣(建筑劳务分包、保安除外)

18.中国三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国防,注册资本13501万元,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咸宁中路49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

19.国机时代置业(北京)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红,注册资本500万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9号12层1209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专业承包;经济

贸易咨询;技术推广服务;销售建材;出租办公用房。

20.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解庆,注册资本29800万元,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汇丰东大街588号,经营范围:石油、石化、海洋、冶金、电力、环保、轻工、食品、市政行业的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安装与工程承包、工程监理、设备监理,压力容器(具体项目详见许可证)制造安装维修,空冷器、板式换热器、海洋设备、石油钻采设备、机电成套设备、轻工食品设备、石化配件、金属材料及金属结构件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以上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国内外贸易、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运,除危险化学品),自有房屋租赁。

21.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晓军,注册资本262792.16191万元,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经营范围:普通机械、成台套设备、金属制品设计、制造、安装、修理,金属冶炼加工,勘察设计,线路、管道安装,国内外工程承包,承包境外机械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不含港澳台地区,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有效期至2020年6月27日);机械及相关技术、自制产品及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进出口,综合技术服务,咨询服务,运输,锅炉安装,仓储,废物开发产品及金属材料销售,医疗卫生

保健,对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和三来一补业务。

22.中国机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匡伟光,注册资本20000万元,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翠微中里14号楼 ,经营范围: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组展业务;进出口业务;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木材制品、纺织品、日用百货、体育用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木材、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鞋帽服装、煤炭及其制品、通信产品的销售;自有房屋的租赁。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关联方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之(二),上述公司为关联法人,与公司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国机重装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7.73亿元,其中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3.91亿元,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3.82亿元。

国机重装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类别交易内容关联方2020年实际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德阳二重新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310.70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二重(镇江)重型装备有限责任公司22,294.94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广州擎天实业有限公司160.22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752.80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天津天传电气传动有限公司422.92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一拖(洛阳)物流有限公司2,751.03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德阳)万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3,177.62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德阳)万盛园林有限责任公司940.40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德阳万航模锻有限责任公司763
交易类别交易内容关联方2020年实际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中国机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466.98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中国机械工业第一建设有限公司85.15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中国轴承进出口有限公司205.06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中设集团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28.76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重庆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344.21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47.90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中国自控系统工程有限公司557.24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中国如意技贸有限公司37.74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中国国际农业投资有限公司7.67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北京国机联创广告有限公司6.71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国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35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沈阳仪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8.62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0.19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南京创思特服饰有限公司0.90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168.53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恒天嘉华非织造有限公司287.17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47.17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广州机械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14.74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中机建设集团德阳工程有限公司16.04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159.38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6.39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小计39,071.53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57.87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国机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471.7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中进汽贸服务有限公司3.77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中设集团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1,269.54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北京卓众出版有限公司9.43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国机时代置业(北京)有限公司9.25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国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89.48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1,299.47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二重(镇江)重型装备有限责任公司6,416.04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2.85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11,127.3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重庆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2.1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国机时代置业成都有限公司57.58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114.69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中国机械工业第一建设有限公司406.49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德阳万航模锻有限责任公司15,724.7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德阳)万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62.20
交易类别交易内容关联方2020年实际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德阳)万盛园林有限责任公司1.6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德阳二重新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672.86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二重集团(德阳)启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29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97.69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苏美达香港有限公司-3.79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小计38,194.16
合计77,265.69
交易类别交易内容关联方2021年预算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成都工具研究所有限公司200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德阳二重新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00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二重(镇江)重型装备有限责任公司90,000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广州擎天实业有限公司1,000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国机时代置业成都有限公司800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3,000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00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7,000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天津电气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100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天津天传电气传动有限公司100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新疆中收农牧机械有限公司300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一拖(洛阳)物流有限公司8,000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中工工程机械成套有限公司4,000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德阳)万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7,000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德阳)万盛园林有限责任公司1,500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德阳万航模锻有限责任公司1,000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中国机械工业第一建设有限公司500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中国三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800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小计137,60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国机时代置业(北京)有限公司10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6,00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二重(镇江)重型装备有限责任公司10,00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国机时代置业成都有限公司10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17,00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德阳万航模锻有限责任公司19,00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德阳)万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10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德阳)万盛园林有限责任公司10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00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中国机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16,00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小计72,400
对关联方投资二重(镇江)重型装备有限责任公司6,000
合计216,000

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参照“市场价”;没有“市场价”作为参考的,可按“协议价”,如适用,“协议价”可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如曾经签订过相关协议,也可参考过往交易中的价格。

四、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签署情况

为使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公司拟与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各关联方分别按照交易项目签订合同,主要涉及产品销售、材料采购、物业管理及公用配套设施维护、能源供应、运输仓储等内容。

五、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双方正常业务往来,所签订的合同均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2021年是国机重装面临新机遇、新挑战,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的一年,稳增长、促发展是本年度不可动摇的中心目标。公司将继续推进科工贸融合、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推动国际化经营,不断培育新兴领域效益增长点,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基础,确保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

公司结合国内外经济形势及管理要求,围绕稳增长中心目标编制了2021年预算。

一、损益预算

2021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07.21亿元。

二、资金预算

2021年预计现金流入总额103.43亿元,2021年现金流出总额119.36亿元,2021年末预计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8.94亿元。

三、投资预算

2021年投资预算12.22亿元。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和公司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1.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2020年年度报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报摘要于2021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本材料不再单独列出。

议案九

关于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本着依法依规、友好合作的原则,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旌阳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旌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德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德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德阳分行”) 拟分别与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因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国机集团的子公司,农业银行旌阳支行、中国银行德阳分行、建设银行德阳分行、工商银行德阳分行为本公司的关联股东。公司与其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办理存款业务等金融服务将构成关联交易。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1.与国机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文本

2.与各银行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文本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附件

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版)

甲方: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晓军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珠江东路99号邮政编码:618000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为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服务范围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运营规则的前提下,乙方在下列范围内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全方位金融服务。

1.1 本、外币存款服务

1.2 本、外币贷款服务

1.3 结算服务

1.4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1.5 办理委托贷款

1.6 承销企业债券

1.7 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1.8 提供担保

1.9 外汇业务

1.10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服务具体内容

2.1甲方及下属子公司在乙方的每日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60亿元。

2.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2.2.1除国家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外,甲方在乙方的各类存款均存取自由,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乙方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基准利率计付存款利息。

2.2.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除存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2.2.3乙方免予或按最低标准收取甲方在乙方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

2.2.4对于甲方存入乙方的资金,乙方应确保资金安全,并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资金管理。

3.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3.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3.1.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甲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

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3.1.3甲方已获得为签署本协议及履行一切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需的内部授权,签署本协议的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并且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约束力;

3.1.4甲方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公司章程或法律法规。

3.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3.2.1乙方是中国银监会批准的经营存贷款业务的银行(或非银行)性金融机构,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3.2.2乙方已获得为签署本协议及履行一切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需的内部授权,签署本协议的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并且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3.2.3乙方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公司章程或法律法规。

3.2.4乙方承诺保证甲方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及合理的收益性,并为甲方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支持。

4.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严格履行本协议的各项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赔偿非违约方所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和期待利益的损失。

5.附则

5.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5.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金融服务协议(银行版)

甲方: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晓军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珠江东路99号邮政编码:618000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为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服务范围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运营规则的前提下,乙方在下列范围内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全方位金融服务。

1.1 本、外币存款服务

1.2 本、外币贷款服务

1.3 结算服务

1.4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1.5 办理委托贷款

1.6 承销企业债券

1.7 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1.8 提供担保

1.9 外汇业务

1.10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服务具体内容

2.1甲方及下属子公司在乙方的每日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20亿元。

2.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2.2.1除国家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外,甲方在乙方的各类存款均存取自由,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乙方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基准利率计付存款利息。

2.2.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除存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2.2.3乙方免予或按最低标准收取甲方在乙方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

2.2.4对于甲方存入乙方的资金,乙方应确保资金安全,并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资金管理。

3.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3.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3.1.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甲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3.1.3甲方已获得为签署本协议及履行一切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需的内部授权,签署本协议的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并且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约束力;

3.1.4甲方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公司章程或法律法规。

3.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3.2.1乙方是中国银监会批准的经营存贷款业务的银行(或非银行)性金融机构,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3.2.2乙方已获得为签署本协议及履行一切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需的内部授权,签署本协议的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并且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3.2.3乙方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公司章程或法律法规。

3.2.4乙方承诺保证甲方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及合理的收益性,并为甲方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支持。

4.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严格履行本协议的各项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赔偿非违约方所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和期待利益的损失。

5.附则

5.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5.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各份协议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议案十

关于向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及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重装)及所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国机重装及所属企业拟向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及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6.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主要用于国机重装及所属企业在上述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票据承兑、贴现、开立信用证、保函等业务。收费标准按照不高于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及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同类业务标准费率收取。

授信相关协议文本拟授权国机重装及所属企业法定代表人分别与各银行及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议案十一

关于向交通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招商银行、光大

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等

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重装)及所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国机重装及所属企业拟向交通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等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9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主要用于国机重装及所属企业在上述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票据承兑、贴现、开立信用证、保函等业务。

授信相关协议文本拟授权国机重装及所属企业法定代表人分别与各银行签署。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