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相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的稳定性、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林涛、于鑫铭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