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SICHUAN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
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会议资料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15:00网络投票时间:自2021年5月25日
至2021年5月2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周年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周年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420会议室
会议资料目录
一、会议须知
二、会议议程
三、投票表格填写说明
四、会议议案议案一:《关于注册发行公司债券及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二:《关于二○二○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议案三:《关于二○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四:《关于二○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五:《关于独立董事二○二○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议案六:《关于二○二○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报告的议案》议案七:《关于境内外二○二○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的议案》议案八:《关于二○二一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议案九:《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二一年度境内审计师的议案》议案十:《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二一年度境外审计师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责任险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余海宗先生酬金方案的议案》议案十三:《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须知:
一、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以下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H股投票审验人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参会股东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四、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董事长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由董事长指定一名公司董事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股东大会的会务事宜。
五、 为了能够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及所代表的股份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请务必准时到达会场,并在“出席股东签名册”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内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2、内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股东依法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本人
身份证明文件。
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将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验。
六、会议主席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在会议登记终止时未在“出席股东签名册”上签到的股东和代理人,其代表的股份不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份总数,不得参与表决,但可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提出质询。
七、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时,股东可在得到会议主席许可后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会议主席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股东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八、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对议案采用记名方式逐项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可以在本会议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
九、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十、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由律师、股东代表和监事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十一、会议主席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如果会议主席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席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席应当即时进行点票。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的,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以特别决议通过的,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15:00网络投票时间:自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5月2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420会议室
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参加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一、会议主席宣布股东大会开始,报告会议出席情况,并通告会议的见证律师。
二、见证律师宣读出席股东的资格审查结果。
三、股东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四、议案审议:
1、会议主席安排相关人员向股东大会报告议案,提请股东审议:
议案一:《关于注册发行公司债券及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二○二○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二○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二○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独立董事二○二○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二○二○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报告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境内外二○二○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的议案》议案八:《关于二○二一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议案九:《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二一年度境内审计师的议案》议案十:《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二一年度境外审计师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责任险的议案》议案十二:《关于余海宗先生酬金方案的议案》议案十三:《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股东发言、提问及公司回答。
五、投票表决:
1、股东填写投票表格。
2、取得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3、计票人、监票人计票。
4、会议主席宣布表决结果。
六、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股东、董事、监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
八、会议主席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格填写说明
请出席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以下同)在填写投票表格时注意以下内容:
一、填写股东资料:
出席股东请按实际情况填写“股东资料”中相应内容,并应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签到的内容一致。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单位的全称,个人股东请填写股东本人姓名。持股数一栏中,请填写出席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
二、填写投票意见:
(一)非累积投票表决议案
第 1 至第 12 项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表决议案。股东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股东如欲投票赞成,请在“同意”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则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如欲弃权,则请在“弃权”栏内加上“√”号。
(二)累积投票表决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董事及监事的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于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其有权选出的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数,每位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票投向某一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任意分配给其有权选举的所有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或用全部选票来投向两位或多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监事实行分开投票。
就第 13 项有关选举本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每位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待选非独立董事总人数(1人)的乘积。该股东既可以用其所拥有的投票权集中投向第13.01 项议案中任何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向数位候选人。
(三)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填票人应在投票表格的相应位置签字确认。
四、请各位股东正确填写投票表格:
如投票表格中有涂改或差错的,出席股东应在修订处签名予以确认,或在投票阶段向工作人员领取空白投票表格重新填写(原表格当场销毁)。若投票表格未经正确填写或字迹无法辨认,本公司可行使绝对酌情权将此投票表格的全部或其中一部分(视情况而定)视为无效。
五、股东在填写投票表格时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
附:投票表格格式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资料:
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星期二)于四川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420会议室召开
投票表格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及相关事宜的议案 | |||
2 | 关于二○二○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 |||
3 | 关于二○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二○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独立董事二○二○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二○二○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报告的议案 | |||
7 | 关于境内外二○二○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的议案 | |||
8 | 关于二○二○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
9 |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二一年度境内审计师的议案 | |||
10 | 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二一年度境外审计师的议案 | |||
11 | 关于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责任险的议案 |
股东名称: | |
股东账号: (内资股适用) | |
股份性质: | 内资股 □ H 股 □ |
持股数: | |
股东代理人: | |
身份证号码: |
12 | 关于余海宗先生酬金方案的议案 |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
13.00 |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请于下表填写票数 | ||
13.01 | 选举余海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
议案一:
关于注册发行公司债券及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解决公司在建项目及拟投资项目资金需求,补充公司生产营运资金和置换到期债务,建议同意以下事项:
1、批准本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可接受注册的最高额范围内,于本公司有关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三年内,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分次注册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并在注册有效期内发行。
2、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日起三年内,授予董事会或任何二名董事一般及无条件授权,处理与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该项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1)决定发行公司债券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的品种、金额、期限、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批次数目、发行时间、发行方法,并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发行利率;
(2)选择及聘任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及聘任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及法律顾问;
(3)进行一切必要磋商、修订及签订所有相关协议及其它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批准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注册报告、发售文件、承销协议、所有为作出必要披露所需的公告及文件);
(4)就公司债券申请所有必要的批准及办理一切必要的备案及注册,包括但不限于就发行该公司债券向相关机构递交注册申请及按照相关机构的要求对发行该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作出必要修订;
(5)如监管部门对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或任何二名董事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6)就发行公司债券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及处理或决定所有相关事宜。
3、授权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上交所及联交所的要求,代表本公司草拟、制定、修改、签署及刊发与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公告等相关文件,及遵守其他适用的合规规定。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请各位股东审议。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议案二:
关于二○二○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香港及境内会计准则,2020年度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本集团”)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74,472,807.71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2206元,较2019年下降37.68%。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862,570,043.97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本公司《章程》等规定,本公司拟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08元(含税)。经本公司董事会研究,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为:
1、提取公积金
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86,257,004.40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3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58,771,013.19元。
2、现金股息分配方案
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862,570,043.97元,按40%的比例提取公积金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约为人民币517,542,026.38元,按本公司2020年末总股本3,058,060,000股计算,建议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244,644,800.00元(含税),约占当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47.27%,约占2020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6.27%。剩余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3、本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请各位股东审议。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议案三:
关于二○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本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围绕公司年度计划和发展目标积极展开各项工作。本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载列于公司境外2020年年度报告,并可于本公司网站(http://www.cygs.com)查阅及下载,请各位股东参阅。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请各位股东审议。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议案四:
关于二○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0年度,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遵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本公司《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遵守诚信原则,积极、谨慎开展工作,竭诚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载列于公司境外2020年年度报告,并可于本公司网站(http://www.cygs.com)查阅及下载,请各位股东参阅。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请各位股东审议。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议案五:
关于独立董事二○二○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已分别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cygs.com),请各位股东参阅。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请各位股东审议。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议案六:
关于二○二○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已载列于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本公司境内外年度报告已分别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com.hk),并可于本公司网站(http://www.cygs.com)查阅及下载,请各位股东参阅。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请各位股东审议。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议案七:
关于境内外二○二○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着对股东诚信、公开、负责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编制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本公司2020年境内外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2021年4月20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com.hk)披露,并可于本公司网站(http://www.cygs.com)查阅及下载,请各位股东参阅。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请各位股东审议。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议案八:
关于二○二一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已经编制完成,现将财务预算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基于对2021年经营形势、政策环境及企业自身发展状况的分析判断,集团经初步测算,设定2021年度营业收入争取达到人民币63.85亿元(未考虑准则变化),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控制在人民币49.59亿元以内。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请各位股东审议。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议案九: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二○二一年度境内审计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作为境内审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本公司服务多年,对本公司业务熟悉,工作配合默契,收费适中,为保持2021年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及维护本公司在A股市场的形象,顺利开展2021年的年报审计工作,建议2021年度的境内审计机构仍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厘定其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请各位股东审议。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议案十:
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二一年度境外审计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作为境外审计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本公司服务多年,对本公司业务熟悉,工作配合默契,收费适中,为保持2021年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及维护本公司在H股市场的形象,顺利开展2021年的年报审计工作,建议2021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仍由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厘定其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请各位股东审议。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议案十一:
关于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
建议同意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责任险”),总保费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人民币肆拾万元整,含税),并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执行董事在其绝对酌情认为适当或权宜且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下,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处理一切必要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依法挑选、落实和委任所需的中介机构,商议、制定、签署、修改、补充和执行与购买责任险有关的所有文件,代表本公司签订、修改及/或终止相关协议等。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请各位股东审议。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议案十二:
关于余海宗先生酬金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参考市场薪酬水平并结合本公司和候选人的实际,建议余海宗先生的酬金方案为:固定酬金每年人民币8万元整(含税)。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请各位股东审议。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议案十三: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提名,结合本公司提名委员会的意见,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提名余海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的候选资格,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余海宗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请各位股东审议。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余海宗先生,57岁,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分获学士学位、经济学(会计学)硕士学位和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成都房地产会计学会副会长、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教育委员会成员、会计学教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中国钒钛磁铁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