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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达易盛: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1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0年度,我们作为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就2020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占比达三分之二,委员会主任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黄苏文女士担任,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简历如下:

黄苏文,女,196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核动力工程专业本科学历,英国皇家特许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微软工程师。1989年7月至1995年2月任浙江省能源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5年3月至1997年4月任香港道亨银行文员;1997年6月至2003年8月任杭州宏运电脑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3年8月至2004年12月任杭州华凌税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5年1月至2009年12月任浙江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二部审计经理;2010年1月至2011年1月任浙江普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11年2月至2013年2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国际部高级经理;2013年2月至2016年7月任北欧安铂(北京)饰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8月至2018年3月任中国(杭州)青春宝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3月至2019年6月任浙江诺特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冯雁,女,196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8月至1999年7月任浙江大学计算机系教师,1999年7月至2002年3月任浙江大学信息学院副教授,2002年3月至2005年4月任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副教授,2005年4月至2010年5月任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和软件学院党委副书记,2010年5月至2017年8月任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和软件学院党委书记,2017年8月至今任浙江大学计算

机学院教师,2018年8月至今任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月至今任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连连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应岚,女,1974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94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杭州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具体如下:

2020年3月19日,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等议案。

2020年8月26日,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0年10月26日,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细则的规定,所有议案资料齐全,审议程序规范,各位审议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并且认真审议了所有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和评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严格按照内部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指导性

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通过多渠道积极组织公司管理层、内审部及相关部门与天健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和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履行了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的各项职责。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财务报表的认真、仔细审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符合《会计准则》的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其中存在重大错误和疏漏。同时,也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公司审计部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使得公司内控制度能够有效执行。

四、总体评价及工作计划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职责。

2021年,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提高专业水平,密切关注证监会、上交所发布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指引,掌握监管重点,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审查职能,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审计委员会:黄苏文、冯雁、应岚

2021年4月19日

(本页无正文,为《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黄苏文 冯 雁 应 岚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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