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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达易盛: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1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中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等级谨慎型、稳健型、平衡型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办理相关委托理财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项的规范运行,并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中低风险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委托理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泽达易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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