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5月20日(星期五)上午9:30
3、会议地点:江苏省宝应县安宜镇苏中路一号宝胜科教中心四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二○一○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二○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二○一○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二○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二○一一度财务预算方案
6、二○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二○一一度生产经营计划
8、二○一○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9、关于公司二○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二○一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二○一○度薪酬情况报告
1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二○一一度薪酬及考核方案
12、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的详细内容将于2011年5月13日(星期五)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16日(星期一)
2、参加会议人员
(1)截止于2011年5月16日(星期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有权委托他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于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到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2、书面登记
股东也可于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址:江苏省宝应县安宜镇苏中路一号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书面回复地址:江苏省宝应县安宜镇苏中路一号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25800
电话:0514-88249567 88248896
传真:0514-88248897
联系人:肖广志、曹昉
2、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股东参会回执及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
2.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回 执
截至2011年5月1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宝胜股份"(600973)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或名称:
股东帐户: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2011年5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如下:
议案序号 议 案 名 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一 二○一○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 二○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 二○一○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四 二○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五 二○一一度财务预算方案
议案六 二○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七 二○一一度生产经营计划
议案八 二○一○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九 关于公司二○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二○一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十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二○一○度薪酬情况报告
议案十一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二○一一度薪酬及考核方案
议案十二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十三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委托日期:2011年5月 日
注:1.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2. 若股东不在上表对每一审议事项作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视为委托人同意其代理人按自己的意思表示进行现场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