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80股票简称:华业3编号:临2021-028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披露《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编号:临2021-013),相关案件情况详见上述公告。公司子公司北京君合百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合百年”)于近日收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2021)京0112民初6318号《民事判决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北京建工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路桥”)
被告:北京君合百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二、《民事判决书》相关内容
原告建工路桥诉被告君合百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2021年1月2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五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君合百年支付原告建工路桥工程保修金100,186.6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清;
2、驳回原告建工路桥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28元,由被告北京君合百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2021)京0112民初6318号《民事判决书》。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