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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邦仪器: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证券代码:300206 证券简称:理邦仪器 公告编号:2021-025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因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4,068,900 股不参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每10股分红金额÷10股,即250,140,362.02元=577,652,946股×4.330288元÷10 股。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429999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即0.429999元/股=250,140,362.02元÷581,721,846 股);每十股现金红利应以4.299999元/股计算(每十股现金股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10股,即4.299999元/股=250,140,362.02元÷581,721,846 股×10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 0.429999 元/股。

一、 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4月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已于2021年4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1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部分调整,主要系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2021年3月23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所致,可参与现金分红的总股本由578,127,446股减少至577,652,946股。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由4.300000元调整为

4.330288元。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2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068,900.00股后的577,652,94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33028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89725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6605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3302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息除权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4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4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4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4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0*****411张浩
201*****418张浩
301*****419张浩
400*****285祖幼冬
501*****421谢锡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4月19日至登记日:2021年4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金辉路15号理邦仪器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祖幼冬、刘思辰

咨询电话:0755 - 2685 1437

传真电话:0755 - 2685 0550

七、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再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9),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1年4月28日起,相应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24.57元/股(含)。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实施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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