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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康新能: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全体监事列席了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就本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十一次监事会,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名称审议通过的议案
12020年4月22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1. 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 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审议《关于2019年关联交易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 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 审议《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2020年4月30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1、审议《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 2、审议《关于第五届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32020年5月21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1、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20年7月13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1、审议《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相关事项议案》
52020年8月18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1、审议《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名称审议通过的议案
3、审议《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62020年9月7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1、审议《关于孙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2020年9月21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
82020年10月22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1、审议《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92020年11月12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1、审议《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及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审议《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02020年12月2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12020年12月22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1、审议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核实《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

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交易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资产收购及出售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定位与总体规划;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公司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及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行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系公司与关联方日常经营相关的往来款,金额较小,对公司没有影响。

(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内部重大信息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制度,及时关注和汇总与公司相关的重要信息,未发生

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2021年监事会的工作重点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并以维护股东权益为最高目标,以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全力支持配合股东和董事会的工作,并将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结合起来。通过程序监督,对重大决策等事项是否符合公司章程、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议事规则等进行监督;通过实体监督,从公司高层决策开始,将监督寓于决策过程和执行过程,使之与经营管理的过程相适应、相衔接,注重监督与服务并重,认真全面履行监事会职责。主要工作重点如下:

(一)做好重大事项决策的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重要经营决策行为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防止有损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决策行为发生。监事会会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二)做好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管理的监督

做好公司经营运作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公司经营和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决策和经营活动中是否按规定程序办事,在执行决策中是否忠实履行职责,是否发生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行使罢免建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和监督职责

做好监事会的工作,需要监事会成员对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有充分的掌握,了解公司管理的基本方法和规则,特别应熟悉公司的财务管理与运作方式,掌握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技能和方法。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财务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从而提高监事会成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综合素质,树立勤勉、诚信的精神,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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