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本人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忠实诚信、勤勉尽责的精神审议各项议案,自觉加强学习,调研公司,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交流。报告期内客观、公正、负责地参与公司决策,坚守职业操守,谨慎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参加情况
1、2020年度,公司共计召开10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 应出席 董事会次数 | 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投票情况 |
王德建 | 10 | 10 | 0 | 0 | 均投赞成票 |
2、2020年度,公司共计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2次。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在公司第四届及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内,本人同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0年度,在本人履职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战略委员会、4次审计委员会,其中本人出席各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 应出席专门委员会次数 | 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王德建 | 7 | 7 | 0 | 0 |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序号 | 召开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 意见类型 |
1 |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 (3月17日) | 1、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 (3月20日) |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第五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 (4月8日) |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4 | 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 (4月23日) |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5 | 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 (5月22日) | 1、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6 | 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 (8月20日) | 1、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3、关于投资建设200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的独立意见 4、关于转让西安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7 | 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 (10月27日) | 1、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8 | 第五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 (11月12日) |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日常沟通的情况
2020年,本人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进行现场考察,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详实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凡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相关情况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保持密
切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并积极献计献策;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产生的影响以及媒体对公司的有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有关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进度等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并及时与公司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3、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及其它有关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股东的利益。
4、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5、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德建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