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2020年公司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5项议案。
2、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0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5、2020年12月7日召开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等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
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检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现行财务制度进行了认真检查,2020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有待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报告按照国家财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在关联交易事项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平等、公允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作出,价格公允,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五)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各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635 万份,占股权激励计划全部股票期权总数的 9.07%。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2021年度监事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事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时,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加强对证券监管部门最新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活动,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作用。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