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1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21-039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以及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业务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严俊旭先生控制的上海安顺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顺”)、太仓安顺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安顺”)发生国内外海洋运输及货运代理等业务,预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约为1946.36万元。
2、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1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该关联交易预计。
(2)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董事长严俊旭先生为上海安顺、太仓安顺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严俊旭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在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严俊旭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万元)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万元) | 上年发生金额(万元)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上海安顺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为公司提供国内外海洋运输等业务 | 市场定价 | 3000 | 4.35 | 1492.03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太仓安顺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为公司提供国内外海洋运输等业务 | 市场定价 | 3000 | 514.93 | 454.33 |
合计 | - | - | - | 6000 | 519.28 | 1946.36 |
(三)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预计金额 (万元)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上海安顺船务代理 有限公司 | 为公司提供国内外海洋运输等业务 | 1492.03 | 5000 | 12.44 | 70.16 | 2020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太仓安顺船务代理 有限公司 | 为公司提供国内外海洋运输等业务 | 454.33 | 1500 | 3.45 | 69.71 | 2020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
合计 | - | - | 1946.36 | 6500 | 15.89 | -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2020年公司海塔业务较少,相应的运输服务需求也较少。 |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方介绍
1、 上海安顺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培其注册资本:250万人民币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路839弄1号905、906室主营业务: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内水路运输(取得许可证件后 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代理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上海安顺总资产为1327.79万元、净资产为126.91万元;2020年1-12月(未经审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555.49万元、净利润189.09万元。
2、 太仓安顺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培其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住所:太仓港港口开发区滨江大道东侧、北环路北侧联检大楼 1 幢 1802室主营业务:国际船舶代理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太仓安顺总资产为480.96万元、净资产为375.45万元;2020年1-12月(未经审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89.06万元、净利润223.89万元。
(二)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安顺、太仓安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严俊旭先生控制的企业,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由本规则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三) 履约能力
上海安顺、太仓安顺两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有多年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国内货运代理、国内水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代理等行业经验,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依据招投标价格
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二) 关联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各关联方签署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明确了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招投标价格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关联交易的结算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在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董事会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活动中正常的业务往来,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经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各关联方的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优势,提高服务质量,有利于公司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 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严俊旭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为基础,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