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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杰股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重点从公司依法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财务检查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的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历次会议均合法合规召开,并形成有效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 1 -

序号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议案
1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3月5日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4月20日1、《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9、《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4月27日1、《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4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6月11日1、《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8月25日1、《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购买珠海鼎泰芯源晶体有限公司12.88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10月27日1、《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工作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职责,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认为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公司财务运作规范、状况良好,公司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行为、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内幕交易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

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2021年度主要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监督公司规范运作,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并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组织及参加会议,切实履行基本职责:将继续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积极组织召集召开监事会相关会议,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管理会议,督促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并对公司落实、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检查,确保公司决策的合法性。

(二)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公司依法运作:进一步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进展,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加强对公司财务的检查力度;加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加强与董事会的沟通协调。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将有针对性地参加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方面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持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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