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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杰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治理情况,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章程条款修改前修改后
第一章 第三条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573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36.67万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69号文批准,于2020年2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主动退市除外)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573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36.67万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69号文批准,于2020年2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三章 第十六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公司或公司的分、子公司不能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三章 第二十九条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持有本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
第五章 第一百二十四条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认为需要设立的其他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认为需要设立的其他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十章 第二百一十九条无党建工作章节增加党建工作章节: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之规定,建立党的组织,设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公司应当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公司年度预算,并从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推动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党组织围绕公司经营开展活动、发挥作用,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章程条款修改前修改后
第二章 第十二条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可以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可以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第十三条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各委员会应遵照其议事规则运行,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各委员会应遵照其议事规则运行,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章 第十九条董事会召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和三日以前将盖有董事会办公室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知可以采取书面邮寄通知的方式,也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电子交换数据等方式。通知应送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在通知全体董事的前提下,可以随时召开临时董事会,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董事会召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和三日以前发出会议通知,通知可以采取书面邮寄通知的方式,也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电子交换数据等方式。通知应送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在通知全体董事的前提下,可以随时召开临时董事会,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相关条款序号因修订内容重新排序。

三、相关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现拟将公司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变更为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原《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内容不变,原《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废止,新增制订《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2021年4月)、《董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4月)、《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四、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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