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一一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一一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下发给公司8名董事。会议于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李云贵先生主持,公司七名董事参加了会议,董事王辉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韩星三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公司二○一一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参照其他同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自2011年1月1日起,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3万元(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5万元(含税)。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海化集团向控股子公司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提供1.9亿元委托贷款,年利率为6.31%,手续费年费率为0.2%,期限为10个月(具体情况详见2011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山东海化集团向控股子公司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王辉、韩星三、李云贵、刘景孟、迟庆峰回避了表决。4、关于提议召开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