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北控安耐得环保科技发展常州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邦股份”或“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润邦股份子公司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优艺”)向北控安耐得环保科技发展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耐得环保”)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况
1、财务资助对象:北控安耐得环保科技发展常州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总金额:255万元;
3、财务资助期限:5年;
4、资金来源:中油优艺自有资金;
5、财务资助利率:按年利率6%执行;
6、本次财务资助款项的用途:补充安耐得环保日常经营流动资金;
7、关联关系说明:中油优艺持有安耐得环保30%股权且润邦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王春山先生担任安耐得环保的董事。因此,安耐得环保为润邦股份的关联法人,本次中油优艺向安耐得环保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8、安耐得环保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情况:安耐得环保控股股东北京北控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将按其持股比例(70%)向安耐得环保提供财务资助。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根据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网站查询,安耐得环保基本信
息如下:
企业名称 | 北控安耐得环保科技发展常州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411718506254T | ||
住所 |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魏村江边工业园 | ||
法定代表人 | 田鑫 | ||
注册资本 | 7,725万元人民币 | ||
成立日期 | 1999年12月10日 | ||
经营范围 | 环保技术开发;危险废物处理(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工业废弃物处理;蒸汽供应;道路货运经营(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北京北控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5,407.50万元 | 70% | |
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317.50万元 | 30% |
2、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苏公W[2020]A1322号),安耐得环保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1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6,349.52 | 17,115.83 |
负债总额 | 13,895.82 | 12,394.97 |
净资产 | 2,453.70 | 4,720.86 |
项目 | 2020年1-11月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310.55 | 628.42 |
净利润 | -2,267.17 | -2,854.06 |
3、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安耐得环保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关联关系情况
中油优艺持有安耐得环保30%股权且润邦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王春山先生担任安耐得环保的董事,安耐得环保为润邦股份的关联法人。
三、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油优艺向安耐得环保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其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本次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中油优艺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本次中油优艺向安耐得环保提供财务资助,安耐得环保控股股东将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中油优艺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也将按照自身的内控要求,加强对安耐得环保业务开展情况的评估,确保上市公司资金的安全。
四、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已经履行的程序
(1)上市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中油优艺向安耐得环保提供总额为255万元的财务资助。
(2)上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3)上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中油优艺向安耐得环保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中油优艺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且提交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中油优艺对安耐得环保提供总额为255万人民
币的财务资助。
(4)上市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中油优艺向安耐得环保提供总额为255万元的财务资助。
2、尚需履行的程序
(1)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财务顾问认为:
本次润邦股份向安耐得环保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润邦股份向安耐得环保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北控安耐得环保科技发展常州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字):
陈 亮 聂 超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