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所控制的子公司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环保”)持有北控安耐得环保科技发展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耐得环保”)30%的股权。因经营发展需要,安耐得环保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授信不超过1.6亿元,由安耐得环保的控股股东北京北控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安耐得环保70%股权,以下简称“北控环保”)为安耐得环保提供1.6亿元的担保,中油环保按其所持安耐得环保股权比例向北控环保提供反担保合计不超过4,800万元。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北控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82号金长安大厦3座15层
3、法定代表人:柯俭
4、注册资本:147,575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24,851万元)
5、经营范围: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及环境污染治理项目的技术开发、投资咨询及策划管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网络技术的开发及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成立日期:2004年10月13日。
7、北控环保的股东结构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北京控股有限公司 | 99.6075% |
2 | 北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0.1522% |
3 | 北控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0.2403% |
合计 | 100% |
注:上表持股比例按实缴比例列示。
9、最近两年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 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总资产 | 1,942,971,762.01 | 1,966,523,161.23 |
净资产 | 1,014,692,307.93 | 1,404,663,096.17 |
项目 | 2020年1-12月 (未经审计) | 2019年1-12月(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26,192,043.34 | 41,647,554.39 |
净利润 | -389,970,788.24 | 4,934,726.71 |
10、其他情况说明:北控环保与公司及中油环保无任何关联关系。经查询,北控环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具体事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合计最高担保额度:人民币4,800万元。
3、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新增的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累计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担保额度为1,012,5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421,256.77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6.22%和106.64%。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66,530.63万元。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度为922,600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3.13%和233.55%。(以上
计算均为合并报表口径)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按照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北控环保提供反担保,是为了满足中油环保参股子公司安耐得环保的生产经营需要,符合一般商业惯例。结合安耐得环保的企业发展前景,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北控环保提供反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对外担保有利于安耐得环保开展业务、加快拓展市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北控环保提供反担保,有利于公司子公司中油环保的参股子公司安耐得环保业务的开展,公司对北控环保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北控环保提供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北控环保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中油环保参股子公司安耐得环保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供担保将更有利于其生产经营发展,可进一步促进其提升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对外担保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公司上述担保行为没有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