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胜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威胜信息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2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3.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8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166,110.8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33,889.19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以下简称“超募资金“)总额为5,777,369.63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2-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1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33,889.19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605,056,519.56元,超募资金5,777,369.63元。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是否有项目变更 |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物联网感知层监测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 | 否 | 6,029.20 | 886.86 | 886.86 | 14.71% |
物联网感知层流体传感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 | 否 | 6,294.01 | 526.60 | 526.60 | 8.37% |
物联网网络层产品扩产及技改项目 | 否 | 20,487.31 | 3,958.11 | 3,958.11 | 19.32% |
物联网综合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14,695.13 | 1,194.17 | 1,194.17 | 8.13%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否 | 13,000.00 | 12,746.94 | 12,746.94 | 98.05% |
超募资金 | 否 | 577.74 | 0 | 0 | 0 |
合计 | — | 61,083.39 | 19,312.68 | 19,312.68 | 31.62% |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730,322.2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威胜信息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慧 | 潘志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