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为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回购注销的规定。董事会审议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对上述限制性股票按照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对回购事项的约定实施回购注销。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