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7日以书面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18日下午16: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国凯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公司未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即582,691,698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6,615,335.8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计。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用途的情况。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充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9、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2021年度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年(税前);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针对银行授信事项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买方信贷额度,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公司客户因购买公司产品而向银行发生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本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4、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总经理办理对外捐赠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授权总经理办理对外捐赠事项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提升公司社会形象。本次授权总经理办理对外扶贫捐赠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1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以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6、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激励对象路开科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规定的激励条件,公司按照规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