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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宏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82,691,69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华宏科技股票代码002645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朱大勇周晨磊
办公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1118号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1118号
电话0510-806296850510-80629685
电子信箱hhkj@hhyyjx.comhhkj@hhyyjx.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一贯秉持“服务循环经济、打造绿色生活”的企业使命,始终坚持“拼搏、求实、创新、敬业”的企业精神,专注于再生资源加工装备的研发、制造、营销和服务的“四位一体”,致力于成为服务全球市场的再生资源加工装备制造商和综合服务提供商。公司始终深耕于循环经济产业,凭借在再生资源装备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突出的行业地位和丰富的市场经验,公司积极布局和拓展下游再生资源运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2020年3月24日,本次交易涉及购买资产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鑫泰科技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再生资源运营业务拓展至稀土回收料综合利用领域。

全资子公司江苏威尔曼科技有限公司是专业的国际电梯信号系统和安全部件制造商。依托先进的设计理念、一流的生产工艺和实力雄厚的人才团队,公司形成了在产品生产、管理设计和技术研发等方面的核心优势。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分为两大板块:再生资源板块和电梯部件板块。

(一)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1、再生资源板块

主要包括再生资源加工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再生资源运营业务。

再生资源加工装备主要产品包括各类金属破碎、液压剪切、金属打包、金属压块等设备,各类非金属打包、压缩设备,以及报废汽车拆解设备。产品应用于再生资源产业的国家循环经济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废钢加工配送中心(基地)、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以及环卫等行业。

再生资源运营业务主要以废钢加工及贸易、报废汽车综合回收利用、稀土回收料的综合利用为主。控股子公司东海华宏和迁安聚力两大废钢加工配送基地,通过对回收的社会废钢进行分拣、破碎、去杂、打包等专业化处理,能够直接为钢厂提供优质废钢炉料。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宏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务,北京华宏拥有军队退役装备报废资质。公司形成了从报废机动车拆解装备生产,到回收企业整体解决方案设计,再到报废机动车资源化利用的完整产业链。

鑫泰科技及其子公司吉水金诚主要业务为稀土回收料的综合利用,即利用钕铁硼回收料、荧光粉废料生产高纯度稀土氧化物;同时鑫泰科技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杭新材开展稀土永磁材料生产业务,实现产业链延伸。稀土回收料综合利用的主要产品是氧化镨、氧化钕、氧化镨钕、氧化镝、氧化铽、氧化铕、氧化钆、氧化钬等高纯稀土氧化物,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磁性材料、计算机、通讯设备、三基色荧光粉等高科技领域。中杭新材的主要产品是稀土永磁材料,包括烧结钕铁硼磁钢毛坯产品和烧结钕铁硼磁钢成品。产品可用作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电机等各类永磁电机磁钢零部件、核磁共振设备磁钢零部件、以及磁选设备、电子产品、包装等各类磁钢零部件。

2、电梯部件板块

江苏威尔曼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电梯信号系统的研发和制造,始终致力于电梯信号系统产品的优质体验打造,依托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推动行业发展,引领电梯信号系统行业的变革。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梯操纵箱、召唤盒、多媒体显示器、到站指示灯、按钮等,以“流程先进,生产高效,质量过硬”赢得市场的广泛赞誉,与迅达、通力、日立、蒂森、上海三菱等世界一线整梯品牌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为亚非拉美欧等区域市场提供可信赖的产品和卓越的服务。旗下控股子公司苏州尼隆电梯部件有限公司是国内专业从事电梯安全部件研发、制造和销售的企业,为国内外知名品牌电梯提供服务。主要产品包括限速器、张紧装置、液压缓冲器、安全钳等。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及地位

1、再生资源板块

公司坚持“绿色环保、循环利用、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专注各类金属、非金属材料、稀土等不可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提高各类稀缺资源利用效率的同时,直接和间接减少了矿产资源开采、冶炼过程中造成的土壤、空气、水等环境污染问题,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自身力量。

(1)废钢铁综合利用

中国是全球最大钢铁生产和消费国,2020年中国粗钢产量首次突破10亿吨大关。但是,国内铁矿石资源相对匮乏,大量依赖进口。据统计,2020年我国累计进口铁矿石11.7亿吨,进口金额约1189.4亿美元。废钢铁是现代钢铁工业不可缺少的铁素原料,也是唯一可以大量替代铁矿石的原料,是节能载能的绿色资源。与以铁矿石、焦炭为主要原料炼钢工艺相比,以废钢为原料的炼钢工艺省去了焦化、烧结和炼铁过程,能够有效节约标准煤、水、精矿粉等资源耗用,同时有效降低二氧化碳等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排放,对钢铁行业实现绿色发展有支撑作用。

2020年1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发布的废钢铁行业标准——《炼钢铁素炉料(废钢铁)加工利用技术条件》正式开始实施。随着我国钢铁蓄积量和废钢铁资源量的增加,未来我国的废钢铁资源总量将非常充足,编制和推广实用性强的废钢铁加工产品行业标准,在规范行业秩序、引导产品标准化方面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2020年12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再生钢铁原料》推荐性国家标准,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的实施,为实现优质铁素资源充分利用、提高再生钢铁原料质量提供了重要保障。

(2)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于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办法》的出台,目的是要解决回收拆解环境污染的问题,明确生产者责任义务,强调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解决机动车零部件再制造的法律障碍,明确回收价格不再与非金属价格挂钩,突出市场配置的主导作用;解决对现有报废企业监管力度问题,禁止报废机动车整车交易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解决民间资本进入壁垒的问题,明确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2020年9月1日,《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式施行。《细则》明确,国家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推动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随着新政的陆续实施,未来我国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规模将会大幅增长。面对即将到来的报废汽车数量急剧攀升的挑战,废弃资源的绿色回收利用必然要尽快上升至实际可操作层面,在明确有关各方的具体责任后,促进国内报废汽车的回收再利用工作从理论计算阶段向实际回收进行转型。

(3)稀土回收料综合利用

稀土是元素周期表中钪、钇和镧系元素共17种化学元素的统称,是不可再生资源;同时又是高科技领域多种功能性材料的关键元素,被誉为现代工业“维生素”。随着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等领域的发展,以钕铁硼为代表的稀土永磁材料市场需求量大幅提升。我国稀土矿产资源和稀土产业优势明显,属于国家重要战略资源,但由于对稀土资源的过度开采,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近年来,国家对稀土资源的开采实行总量控制,进行保护性开发,并提出了逐步提高稀土资源利用率的政策要求。在资源开采总量得到保护性控制和市场应用需求量稳定的市场形势下,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成为唯一可行的模式。

2021年1月,工信部公开征求对《稀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稀土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稀土行业管理,保障稀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安全制定的条例。《稀土管理条例》从国家层面规范稀土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将稀土行业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凸显其战略地位重要性。

2、电梯部件板块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城市土地资源的制约,国内多层、高层住宅,商务楼等建筑的需求增长较快;此外,随着电梯保有量的增加,我国将逐步进入电梯更新的高峰期,原有电梯的维修及更换也成为我国电梯市场发展的坚实基础。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再一次出现在了政府报告当中,且内容较之以前更加细致、详实。2020年7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鼓励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同时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近年来,全国各地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涉及到的增设电梯建筑设计方案、费用的预算及分摊、以及电梯后期维护等问题出台具体措施,真正将这项惠及民生的工程落到实处,国内加装电梯市场已进入发展的快车道。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3,375,687,731.052,161,340,387.0756.18%1,915,918,137.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246,058.67179,004,724.7725.83%157,072,277.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5,561,903.02157,972,346.4217.46%142,394,425.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2,839,402.9285,077,929.51185.43%46,099,510.7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1850.38678.22%0.339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1850.38678.22%0.339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54%9.50%-0.96%9.00%
2020年末2019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8年末
资产总额3,936,997,475.242,543,598,458.0254.78%2,552,068,404.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64,665,185.781,954,726,059.1251.67%1,815,727,776.37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88,709,796.02903,440,585.791,073,309,844.051,110,227,505.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28,424.3659,815,421.9191,065,363.5158,836,848.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776,901.6354,329,871.5366,423,968.9054,031,160.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036,262.19117,502,154.0934,297,465.65125,076,045.3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3,945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1,593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0.51%229,988,717质押151,664,339
周经成境内自然人7.04%39,979,72029,984,790质押7,500,000
胡士勇境内自然人3.55%20,168,46015,126,345
周世杰境内自然人2.39%13,552,44710,164,335
刘卫华境内自然人2.03%11,545,99311,545,993
余学红境内自然人1.85%10,512,97210,512,972
夏禹谟境内自然人1.57%8,887,5998,887,599
金涛境内自然人1.41%8,000,000
胡品龙境内自然人1.37%7,757,1005,817,825
胡士法境内自然人1.37%7,757,1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胡士勇、胡士清、胡士法、胡士勤四兄弟;周经成、周世杰系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前10名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9,000,000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初,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主要经济体陷入深度衰退,各行各业洗牌加剧,再加上贸易争端、地缘政治等因素,众多企业面临严峻挑战,经营压力不断增加。面对困难和挑战,公司主动求变、科学应变、化危为机,公司全体员工发扬拼博、求实、创新、敬业的工作作风,勇抗疫情压力,聚焦市场占有率和降本增效两项重要工作,以实干笃定前行,再次谱写了高质量高效率发展的新篇章,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增长。年度内,公司围绕再生资源、电梯部件两大业务板块,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和市场拓展力度,为公司营收和利润双增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年度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76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56.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5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5.83%。

(一)再生资源装备及运营板块:

随着中国钢铁工业发展,废钢消费量逐年增加,我国自产废钢和社会废钢资源供给也呈逐渐增长态势。废钢铁行业标准和《再生钢铁原料》标准的相继出台、实施,为实现优质铁素资源充分利用、提高再生钢铁原料质量提供了重要保障。根据行业数据统计, 2020年全国废钢消耗总量达到2.5亿吨,废钢比达到21%。受环保督察力度日益严格,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影响,以废钢为主要原料的短流程炼钢工艺成为钢铁工业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核心和关键。公司废钢加工设备的市场需求量持续稳定的同时,再生资源运营业务

也得到快速发展。为满足废钢冶炼的需求,公司不断推出新产品、改进老产品,2000T金属液压打包机和液压废钢剪断机通过鉴定,并于年内成功下线。新产品的推出将为公司发展带来新的增长点。公司不断规范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第一时间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自查自纠,努力确保公司安全、稳健运营。近年来,国家对稀土资源的开采实行指令性计划,进行保护性开发,并提出了逐步提高稀土资源利用率的政策要求。2020年初,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成功收购鑫泰科技100%股权,将再生资源运营业务延伸至稀土回收料的综合利用领域,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循环经济领域内的行业地位,增强了公司业务领域的竞争优势。面对全球疫情紧张、经济下行趋势,鑫泰科技逆势增长,顺利地完成了公司在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指标。2020年度,鑫泰科技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016.39万元。鑫泰科技以改革促创新,以创新促发展,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和科技含量,为助力企业发展保驾护航。2020年,鑫泰科技被工信部授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并被江西省工信厅评为“省级绿色工厂”。

(二)电梯部件业务板块:

随着物联网技术及移动数字应用的发展,信号系统作为电梯内唯一能与用户产生互动的媒介,更人性、更便捷的操纵和智能化的贴心服务成为行业的趋势和生活需要。2020年,威尔曼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拼搏,公司业绩取得了新的突破。威尔曼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发新产品、争取新项目,不断提升制造工艺及质量控制水平,充分利用新媒体形式推动品牌建设。围绕“健康梯”概念,威尔曼适时地研发并推出了手势识别呼梯、人脸识别呼梯、抗菌按钮等更多智能化、便捷化的产品,以满足当下市场需求。凭借优质的产品质量及服务,威尔曼获得了通力金牌供应商、迅达最佳合作供应商、海安市5G+工业互联网创新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2020年,威尔曼被工信部授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

2020年下半年,威尔曼召开中高层战略研讨会,在深入分析总结公司发展历程、文化沉淀、资源禀斌、经验教训得的基础上,结合外部形势,制定了的三年战略发展规划,明确了发展定位,发展方向,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为公司未来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再生资源2,614,868,584.592,321,413,205.3311.22%80.77%96.22%-6.99%
电梯零部件724,360,561.87545,861,541.7424.64%3.20%5.30%-1.50%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同时运输费用作为履行合同约定发生的成本,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购买方名称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股权取得比例(%)股权取得方式
鑫泰科技2020-3-2481,000.00100.00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

(续上表)

被购买方名称购买日购买日的确定依据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鑫泰科技2020-3-24工商变更完毕108,566.847,866.02

2020年1月23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卫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号)》核准。2020年3月24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已经完成标的资产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由吉安鑫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约定变更而成,以下简称“鑫泰科技”)100%股权已经过户至本公司名下。本次变更完成后,鑫泰科技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0年3月25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增资事宜进行验资,并出具苏公W[2020]B020号《验资报告》。

2020年3月24日,鑫泰科技取得由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编号为913608005892240577的《营业执照》。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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