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2 证券简称:恒辉安防 公告编号:2021-012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金额18,751.31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232,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11.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24,639,04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53,265,002.4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1,374,037.56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3月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220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5,623.31万元(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及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1 | 功能性安全防护手套自动化升级改扩建项目 | 14,166.29 | 13,721.29 | 7,000.00 |
2 | 超纤维新材料及功能性安全防护用品开发应用项目 | 43,325.60 | 26,983.15 | 22,500.00 |
3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980.60 | 5,980.60 | 1,500.00 |
4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9,300.00 | 9,300.00 | 6,137.40 |
合 计 | 72,772.49 | 55,985.04 | 37,137.40 |
三、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持续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在项目建设规划范围内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240号《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累计金额为18,751.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截至2021年3月31日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功能性安全防护手套自动化升级改扩建项目 | 14,166.29 | 13,721.29 | 8,632.41 | 7,000.00 |
超纤维新材料及功能性安全防护用品开发应用项目 | 43,325.60 | 26,983.15 | 12,815.80 | 11,621.54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980.60 | 5,980.60 | 129.77 | 129.77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9,300.00 | 9,300.00 | - | - |
总计 | 72,772.49 | 55,985.04 | 21,577.98 | 18,751.31 |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
有资金作出安排: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以自有资金或贷款方式筹集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若不能满足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解决。若所筹资金超过预计资金使用需求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超募资金进行使用。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有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本次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金额为18,751.31万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有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金额18,751.31万元。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恒辉安防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恒辉安防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240号《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