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已经届满,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履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经与会职工代表广泛讨论、民主投票,同意选举施学玲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本公告附件)。施学玲女士将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同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一致。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9日
附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施学玲女士,198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3年至2009年任苏州卓一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培训部经理,2009年至2012年任苏州众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培训部经理,2012年至2014年任南通晚美家纺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2014年至2017年任恒辉(南通)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公司前身)人事行政部经理等。2014年5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职工监事、人事行政部经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学玲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南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万股,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4%。施学玲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施学玲女士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