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至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之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始终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实际,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至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武进锋 | 陈海泉 | 俞书宏 |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