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1-007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6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奥锐特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37元,共计募集资金34,317.00万元,扣除发行等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8,404.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7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28,404.13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9,781.30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36.95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9,781.30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36.95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8,659.77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8,772.98 | |
差异[注] | G=E-F | -113.21 |
账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本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 | 1207061129200156445 | 1,197,135.34 | |
本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 | 358520100100239120 | 31,411,440.03 | |
扬州奥锐特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 | 1207061129200156569 | 35,294,161.52 | |
扬州奥锐特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台支行 | 81070078801400000510 | 19,827,018.76 | |
合 计 | 87,729,755.65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两个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8,113,484.6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98,208.38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905号),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已实施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奥锐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奥锐特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资料、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奥锐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锐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4 月 20 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8,404.1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781.3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781.3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年产15吨醋酸阿比特龙、4吨丙酸氟替卡松生产线技改项目 | 否 | 6,272.27 | 6,272.27 | 6,272.27 | 3,152.89 | 3,152.89 | -3,119.38 | 50.27% | 2021年12月31日 | [注] | 否 | 否 |
年产20吨TAF、10吨倍他米松、3吨布瓦西坦和3吨脱氢孕酮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16,649.13 | 16,649.13 | 16,649.13 | 13,126.86 | 13,126.86 | -3,522.27 | 78.84% | 2021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新建中试实验中心项目 | 否 | 2,482.73 | 2,482.73 | 2,482.73 | 501.55 | 501.55 | -1,981.18 | 20.20% | 2021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28,404.13 | 28,404.13 | 28,404.13 | 19,781.30 | 19,781.30 | -8,622.83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3,811.35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11日和2020年11月24日将13,811.35万元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其他银行账户。以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已经公司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1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3,000 万元(含 1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