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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新钢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新钢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4名董事组成,分别是许年行先生、胡晓东女士、刘传伟先生、卢梅林先生,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具有丰富财务管理经验的独立董事许年行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2020年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各次会议,并发表了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会议主要内容
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度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召开了无公司高管参加的2019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初次见面沟通会,双方就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安排、人员分工、预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进一步明确了双方在年报审计期间的职责。
第二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关于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新钢股份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会上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并形成决议,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次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相关文件。
第四次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
第五次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相关文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采取书面方式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公司财务报告又进行了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决定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核。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因此,审计委员会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开展的财务、内控审计工作。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并通过了公司编制的历次季度财务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等,认为公司财务决算依据充分,会计记录真实、可信、完整,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评估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协调审计工作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高度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工作的效率。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 问题,并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计划按时提交审计报告,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事项,均提前进行了解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同时在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发表了专业意见,提请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定期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执行情况,控制关联交易风险,我们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监督审查职责。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评估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委员会了多次提供的专业审议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有利于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2021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同公司经营管理层、审计机构、财务部门的沟通,科学、有效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审计委员会委员:许年行、胡晓东、刘传伟、卢梅林

2021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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