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天华超净股票代码: 300390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湖商业街1号楼股份变动性质: 持股数量未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
签署日期: 2021 年 4 月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经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股东基本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及董事基本情况 ...... 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股份增减计划 ...... 7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 8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 8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一、备查文件 ...... 11
二、备置地点 ...... 1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 ...... 1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公司、上市公司、天华超净 | 指 |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指 |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因天华超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造成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湖商业街1号楼 |
法定代表人 | 朱龙友 |
注册资本 | 72,600万元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2MA1N8CKR4B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办公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机构商务代理服务,商务培训服务(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16年12月29日 |
经营期限 | 2016年12月29日至无固定期限 |
联系电话 | 0512-58266876 |
二、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出资比例 |
1 | 张家港市暨阳湖开发发展有限公司 | 10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及董事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朱龙友 | 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 男 | 中国 | 张家港市 | 无 |
陆江山 | 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 男 | 中国 | 张家港市 | 无 |
茅卫忠 | 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男 | 中国 | 张家港市 | 无 |
张利斌 | 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男 | 中国 | 张家港市 | 无 |
钱春磊 | 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男 | 中国 | 张家港市 | 无 |
董事、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综合管理 | |||||
陆莹 | 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综合管理 | 女 | 中国 | 张家港市 | 无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818)49,391,328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8.47%。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1年3月1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9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1,604,538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天华超净股份数量不变,仍为27,563,800股,持股比例由5%被动稀释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的
4.7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持有的天华超净股份的明确计划,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在未来12个月内需要处置已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则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天华超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天华超净股份数量不变,仍为27,563,800股,由于天华超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31,604,538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天华超净的总股本由551,276,000股变更为582,880,538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由5%被动稀释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的4.73%。详细持股及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563,800 | 5% | 27,563,800 | 4.73% |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1年3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9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瑞士银行(UBS AG)、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徐学青、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陆曙光、夏威、徐超凡、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海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12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31,604,538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51,276,000股变更为582,880,538股,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7,563,800股,占变更后公司总股本的4.7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天华超净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裴振华先生和容建芬女士。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20年11月1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裴振华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裴振华将其持有的公司27,563,800股股份协议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该次股份转让于2020年12月18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除此之外,自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深交所的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 :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1年 4月 19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99号 |
股票简称 | 天华超净 | 股票代码 | 30039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湖商业街1号楼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关系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A股 持股数量:27,563,800股 持股比例:5.0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A股 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27,563,800股 变动比例: -0.27%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 2021年4月16日 方式: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 :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