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
相关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和发展目标以及各银行授信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如下:
序号 | 授信银行 | 授信期限 | 授信金额(万元) | 授信类别 |
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 | 一年 | 15,000 | 流动贷款 |
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 | 一年 | 5,000 | 流动贷款 |
3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 | 一年 | 8,600 | 综合授信 |
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 | 一年 | 5,000 | 流动贷款 |
合 计 | 33,6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