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及保理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租赁”)与潜江瀚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热电”)开展的融资租赁及保理业务为金通租赁正常经营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金通租赁开展融资租赁及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通租赁为潜江热电建设潜江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潜江项目”)开展融资租赁及保理业务。
因我公司总经理诸南虎先生在潜江热电担任董事长,故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诸南虎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独立董事高垚、张志旺、徐彦迪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人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潜江瀚达热电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钟晓东;
3.注册资本:33,000万元;
4.公司住所:潜江经济开发区章华北路88号;
5.经营范围:热电联产;电力、热力生产与供应;粉煤灰综合利用;电力工程安装及检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粉煤灰、煤炭批发、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6.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 | 股权比例 |
北京瀚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5% |
宁波宁能汇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0% |
宁波市涌鑫能源发展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 15% |
合计 | 100% |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十四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十四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