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董事:
作为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与深交所监管规则、《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限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出席2020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现在此作出如下述职。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戴礼兴先生,1961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历任苏州丝绸工学院染化系讲师、副教授、教研室主任,历任苏州大学材料工程学院副教授、教授、博导、系主任,2008年7月至今担任苏州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教授、博导。2019年1月至今任苏州市化学化工学会法定代表人。自2015年11月起至今担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戴礼兴先生同时担任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因此公司与其三家供应商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凤鸣化纤有限公司、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三家供应商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小,且定价公允,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利益输送或存在利益安排等情形。除此以外,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其他主要供应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相关利益安排。
范永明先生,1967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1985年9月至1996年7月任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教师;1996年7月至2000年5月任无锡南洋国际学校教师;2000年5月至2008年5月任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年5月至今任江苏英特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年12月至2019年5月任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5月至2020年5月任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无锡梁溪西庭口腔医院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7年12月起至今担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祝祥军先生,1969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1993年7月至1997年7月任无锡苏南日用工业品(集团)公司会计;1997年8月至2009年8月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09年9月至2015年10月任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2月至2018年12月任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0月至今任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9月至2020年5月任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1月至2017年7月任江苏鑫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5年12月至今任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7月至今任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8月至2019年5月任无锡福祈制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12月至今任广西清之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9年6月至今任卓和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3次,我们均出席了会议。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有关会议,并对每次提交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就其授权的范围、合理性和风险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出具了独立意见,投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二届第九次会议,就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二届第十次会议,就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和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及附注以及《审阅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3、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二届第十一次会议,就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和公司首次股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额变更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二届第十二次会议,就公司2020年1-6月财务报表及附注以及《审阅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二届第十四次会议,就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二届第十五次会议,就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7、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二届第十六次会议,就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0年度,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在利用参加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监督董事会相关决议的具体执行情况,并及时了解公司最新经营动态;始终积极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通过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的专项汇报,实时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专业化建议。
四、其他事项
(一)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没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积极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2021年,我们将继续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戴礼兴、范永明、祝祥军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