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上海物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我们作为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物贸”或“公司”)独立董事,坚持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履行职责。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袁敏先生,1975年9月出生,会计学博士,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兼任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有限公司和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薛士勇先生,1957年6月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司法会计鉴定人、注册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现任上海经典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2016年12月起任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7月起任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金小野,男,1979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金融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副教授。于2014年1月至2016年3月在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领域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曾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讲师、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研究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自查,我们确认在任职期间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议情况

姓 名应参加(次)亲自出席(次)通讯方式(次)委托出席(次)
袁 敏9180
薛士勇9270
金小野4130

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我们均做到:会前仔细审阅和分析, 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会上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作出独立客观判断,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会后认真跟踪决议落实情况,诚信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我们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无。

3、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我们分别担任公司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委员,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现场或视频会议、电话、邮件沟通等方式,听取管理层对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的汇报,认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情况;年度报告审计期间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与年审注册会计师面对面沟通等途径,对公司财务报告的重点审计事项、内部控制有关问题的整改提出合理建议。

4、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全年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与交流,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给予了我们积极有效的支持与配合,相互之间保持着良好的沟通关系。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其他相关会议之前,能事先与我们进行必要沟通,并如实回复我们的问询,认真准备并及时传送会议资料,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尽可能多的便利和支持,保证了我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一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房地产租赁事项,二为与控股股东下属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我们认为有关交易的价格确定及其他主要条款对协议双方均是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对外担保只限于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并已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进行充分地披露。我们已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

3、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内,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后,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公司薪酬相关规定和业绩责任书的考核情况发放并对收入情况予以公开披露。

4、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5、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基于独立判断就该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6、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2020年度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

7、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公司及股东不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8、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并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能认真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各项重大信息进行了及时披露,维护了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9、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有效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审计部门对公司2020年度的内控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自我评价。我们在对公司自查情况进行核查, 并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后,认为: 公司的内控体系建设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重点活动能够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各项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执行,内控制度是健全的,执行也是相对有效的。《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现状,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10、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报告期内,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按时召集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诚信、 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相应决策,为公司健康、平稳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为公司在重大事项决策、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度,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要求,忠实、勤勉、独立、谨慎地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后续培训,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和监管精神,不断提升自身的履职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将继续认真履职,切实担负起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促进公司进一步提高治理水平,依法全面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袁敏、薛士勇、金小野

2021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