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1-014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度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0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6亿元,同比增长12.54%。净利润4933.47万元,同比增长17.63%。出口额4,231万美元,其中,新品实现销售1,087万美元。
截止2020年12月末,公司资产总额15.24亿元,负债总额3.05亿元,资产负债率19.99%。
二、报告期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44项,会议内容涉及利润分配、年度报告、财务决算、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通过公司董事会的充分研讨和审慎决策,确保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全体董事均能够按时出席会议或按规定履行委托手续,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缺席的情况。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和审议议案列表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事项 |
2020.03.13 (通讯表决方式) | 七届十九次董事会 | 1、关于拟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在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3、关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4、关于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0.4.24 (通讯表决和现场表决相结合) | 七届二十次董事会 | 1、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11、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2、关于公司经营计划的议案 1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及费用的议案 1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7、关于制订《总经理工作规则》的议案 18、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的议案 19、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
2020.4.28(通讯表决方式)
2020.4.28 (通讯表决方式) | 七届二十一次 董事会 | 1、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0.5.22 (现场表决方式) | 八届一次董事会 |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8、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选的议案 |
2020.8.14 (通讯表决和现场表决相结合) | 八届二次董事会 | 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对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3、关于对参股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
2020.10.23 (通讯表决方式) | 八届三次董事会 | 1、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赵文通先生辞去公司相关职务的议案 3、关于提名杨赫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4、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5、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
2020.12.14 (通讯表决方式) | 八届四次董事会 | 1、关于拟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履行职责,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支持。其中: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经营计划、确定办
事机构负责人、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议案。会议期间,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进行了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高了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质量。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6次会议,审议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利润分配预案、财务决算、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的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工作报告、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2020年一季报、选举主任委员、确定办事机构负责人、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对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对参股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关于拟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建设等情况进行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报的审计安排,对年报的审计重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督促审计机构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对公司年度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聘任等事项发表了意见。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及费用、关于选举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确定办事机构负责人的议案、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议案,依据公司制定的有关工资管理规定、公司效益情况对董监高薪酬进行了考核。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审议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选举主任委员、确定办事机构负责人、聘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公司总工程师、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提名杨赫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等议案。
(三)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0年,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和审议议案列表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议案 |
2020.3.30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拟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020.5.22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1、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及费用的议案 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9、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监事的议案 10、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020.12.30 |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提名杨赫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拟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治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并能得到有效实施,切实保护了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权益。
(五)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所有股东能平等地获得信息,并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2020年共计发布各类公告44个。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一贯重视对投资者关系的管理,保持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渠道的畅通。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建立与投资者多层次的沟通交流渠道,不断提升投资者管理水平,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2020年,由于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造成了影响,投资者对公司关注度较高,公司密切关注投资者动向,耐心解答投资者的电话咨询,及时回复投资者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上的问题。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宁夏证监局的发函,及时按要求回复。
(七)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1年,公司董事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争取较好地完成各项经营指标,争取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董事会将推进以下工作:
1、继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将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召集和召开董事会会议,确保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的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加大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与投资者良好互动,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3、持续提升内部控制体系及风险控制体系运行。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做好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及风险管理的持续提升工作,促进和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增强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
4、加强培训学习,提升履职能力。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组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任职资格及后续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2021年,董事会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出发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努力创造良好的业绩。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