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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孚高科: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20年的工作中,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我们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我们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十一次董事会和三次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2020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报告期内应出席 董事会次数亲自 出席委托 出席缺席
俞小莉111100
楼狄明111100
金章罗111100
徐小芳111100

2020年度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 无反对、弃权情况,均投了赞成票。

二、2020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0年2月13日我们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的独立意见

2、2020年4月17日我们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

(1)关于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19年度高管薪酬考核及薪酬发放的独立意见

(5)对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6) 关于公司聘请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7)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控评价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10)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独立意见

(11)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的独立意见

3、2020 年5月28日我们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

(1)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2)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4、2020年6月18日我们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

关于董事会补选公司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5、2020年8月21日我们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2020年10月12日我们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发表了:

(1)关于《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设定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7、2020年10月27日我们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发表了: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独立意见

8、2020年11月12日我们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

(1) 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独立意见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我们严格督促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2020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能有效地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发表了自己独立的意见,认真、公平地对议案进行修改与完善,对所提供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情况汇报,提出优化建议;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定期报告等有关事项等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和相关专项说明。

3、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我们对公司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都按规定要求公司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查,对公司董事、高管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4、自身学习情况。我们能够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四、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由我们独立董事担任其中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三个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0年,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我们在各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五、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水平,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发挥自己的作用。(下接独立董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

俞小莉 楼狄明 金章罗 徐小芳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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