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交议案和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4月21日(星期四)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4月20日-2011年4月21日
2、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
3、召 集 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 持 人:董事长汤世贤
6、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11年3月31日和2011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和提示性公告,公告了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
7、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7人,代表股份180,692,2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729%。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人,代表股份共计180,152,3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633%;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8人,代表股份共计539,8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7%。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80,414,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65%;反对26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90%;弃权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80,311,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94%;反对371,4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56%;弃权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3、审议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80,307,5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71%;反对372,4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1%;弃权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
4、审议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80,311,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94%;反对371,4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56%;弃权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5、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180,311,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94%;反对371,4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56%;弃权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6、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80,311,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94%;反对371,4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56%;弃权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7、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80,304,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56%;反对382,7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18%;弃权4,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8、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10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80,311,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93%;反对371,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57%;弃权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80,311,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94%;反对371,4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56%;弃权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10、审议通过《关于为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80,218,5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79%;反对464,5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1%;弃权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1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80,218,5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79%;反对464,5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1%;弃权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12、审议通过《关于在银行办理集团授信业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80,409,8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37%;反对27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3%;弃权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于成廷、王玉中、任辉、刘庆林向大会作了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内容于2011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孙冬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