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相应调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并自2021年一季度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故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要求作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