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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运: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1年4月27日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27日 09:00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1幢 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时间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

2021年4月27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2021年4月27日 9:15-15:00

三、会议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投票注意事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主持人:胡敏董事长

议 程 安 排

预 备 会 议

1、监事会主席报告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董事及有关人员情况,说明会议的合法有效;

2、通过股东大会议程;

3、通过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办法(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通过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计票、监票人员名单。

正 式 会 议

1、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人:胡 敏

2、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人:毛申良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报告人:邬雅淑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报告人:邬雅淑

5、审议《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报告人:邬雅淑

6、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报告人:董 军、邬雅淑

7、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报告人:董 军

8、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报告人:邬雅淑

9、审议《关于修改<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报告人:黄敏辉

10、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 ----报告人:胡 敏

11、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 ----报告人:毛申良

12、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独立董事

13、股东代表发言

14、现场投票表决

15、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报告人:毛申良

16、宣读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报告人:黄敏辉

17、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报告人:律 师

18、与会董事签署文件

19、宣布闭会

会议议案一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长 胡 敏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现在,我代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向会议作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审议。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全球经济增速及货物贸易量下滑,也是近十年来全球经济增速首次出现下降。在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及全球疫情蔓延的影响下,航运市场跌宕起伏。

国际散运市场海运需求下降,运力稳增,供需矛盾突出,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BDI)年均值同比下滑。据克拉克森报告,2020年全球干散货海运量下降2.9%,为2010年以来首次负增长,全球煤炭海运量明显萎缩。由于2020年市场整体船运需求下降明显,运力过剩矛盾突出,市场运价水平明显低于2019年。2020年,BDI均值为1,066点,同比下跌21.2%,为2017年以来最低,其中最低393点,最高2,097点,最高值和最低值均低于2019年。

2020年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BDI)

2020年我国经济率先冲出疫情的阴霾实现复苏。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经济加速恢复,内需动力释放,大宗散货需求逐步改善。2020年,沿海煤炭运价呈现前低后高走势,一季度长期筑底,年底行情创新高,运价总体波动剧烈。总体来看,前三季度煤炭需求表现疲弱,供需环境宽松,煤炭运输市场大多时间内呈低迷走势。四季度

开始,煤炭供需形势发生转变,“一船难求”的局面将运价推至2018年以来的新高。年底一波上涨行情缓解了疫情对散运企业带来的冲击。

2020年上海航运交易所发布的中国沿海煤炭运价指数年均值为673.55点,同比下跌9.8%。秦皇岛至广州(6-7万吨级)和秦皇岛至上海(4-5万吨级)两条航线的市场平均运价分别为35.4元/吨和25.2元/吨,同比分别下跌1.6元/吨和2.9元/吨。

2020年中国沿海煤炭运价指数(CBCFI)

公司资产重组整合进展情况:

2018年12月,公司实施完成资产重组工作,向浙能集团发行154,736,242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富兴海运51%股权;向海运集团发行10,284,154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江海运输77%股权;向煤运投资发行10,662,857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浙能通利60%股权。富兴海运、江海运输和浙能通利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报告期,公司持续按照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要求,在管理整合、业务整合、企业风控、安全体系建设、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不断加强对新增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确保管理界面清晰,促进管理协同,取得了一定的业务整合效果,上述3家控股子公司连续3年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重组整合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和决策部署下,在各大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按照 “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总体部署,以“抓发展,控成本,增效益,强管理”为中心,扎实推进全年各项工作,基本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8,210.6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82%,为年度计划的103.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22.7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26%。

水路货物运输业务经营工作情况:

一是加大开拓力度,努力提升经济效益。公司继续强化大客户战略,稳定货源基础;提前谋划、及早布局,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锁定货源,实现合作共赢谋发展;把握市场波段行情,加强市场货租船力度,进一步挖潜增效;加强市场信息收集,通过承揽陶土、黄沙等回程货盘,拓展回程货运输,降低船舶空驶现象;加大协调力度,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全力提升船舶周转效率;开展航运管理信息化平台项目建设工作,打造数字智慧的科技海运,有效提升船队协同管理效率。

二是抓好安全生产,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以高标准、严举措稳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员工安全综合素质得到提升,安全管理基础不断夯实。2020年公司继续被评为全国安全诚信公司,6艘船舶和10名船长分别继续被评为全国安全诚信船舶和安全诚信船长。

三是强化成本管理,促进降本增效。公司坚持以预算为抓手,统筹安排资金,努力降低财务费用;主动对接地方财政和税务部门,积极争取优惠政策和政府各类补助;强化资金管理,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资金短缺问题,减少流动资金贷款利息支出,提高资金效率;密切关注燃油价格信息,精准预判市场变化趋势,严控燃油采购各项环节,有效发挥集中采购优势,进一步缩减成本开支。

四是强化内部管理,为高质发展提供保障。公司抗疫生产两不误,全力以赴地做好疫情常态化下的运输生产工作;落实有关淘汰落后产能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完成异地房产、“宁波先锋”轮等多项资产处置工作,努力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坚持“人才强企”,不断拓展培训工作,推进了人才库建设,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五是赶进度抓落实,助力企业转型发展。公司积极谋划转型促发展,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为公司转型升级“谋好篇、布好局、开好头”;克服疫情抢进度,确保了新造10,000吨级油品运输船舶于2020年8月按期投运,开启油运市场新篇章;推进新建3艘5万吨级散货船项目,于2020年底圆满完成合同签订,计划于2022年交船投运,提升公司船队竞争力;积极谋划综合能源运输服务,促进公司转型升级。

收费公路运营业务工作情况:

明州高速所辖宁波绕城高速(西段)是宁波市“一环五射三复三连三疏港”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宁波市高速公路网中发挥着枢纽作用。2007年12月建成通车至今,已累计安全运行了近5,000多天。报告期,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营运受到疫情严重影响,根据交通部要求自2020年2月17日起至5月5日执行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致全年公司通行费收入大幅下降。明州高速一方面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检查落实,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另一方面加强科学养护管理,狠抓路面整治和维修项目以迎接“十三五”国检,大力整治路域环境,坚持“安畅优美”服务车主,努力弥补疫情带来的损失。全年明州高速免通行费方式向社会累计让利 1.11 亿元,展现了宁波海运的社会担当。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228,210.66232,434.62-1.82
营业成本179,496.61170,040.285.56
管理费用10,289.389,386.769.62
研发费用163.45193.72-15.63
财务费用8,715.2510,696.05-18.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324.7081,933.41-34.9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564.03-9,990.18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962.15-56,755.26不适用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水路货物运输业务187,897.41153,001.3718.572.641.10增加1.23个百分点
收费公路运营业务40,168.5126,273.6734.59-17.7143.24减少27.83个百分点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 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 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水路货物运输业务燃料费33,215.9821.7143,704.1428.88-24.00
港口费5,355.013.506,807.774.50-21.34
人力成本20,978.0013.7120,698.5513.681.35
船舶折旧费19,285.1312.6022,454.5114.84-14.11
船舶修理费5,485.823.597,284.204.81-24.69
船舶租赁费63,056.7041.2144,529.9929.4241.61
小计147,376.6496.32145,479.1696.131.30
收费公路运营业务公路经营权摊销15,822.9260.2212,547.9168.4126.10
公路养护成本7,683.2529.243,157.4317.21143.34
人力成本1,977.857.532,041.6811.13-3.13
小计25,484.0296.9917,747.0296.7543.60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本年比上年增减(%)
管理费用10,289.389,386.769.62
财务费用8,715.2510,696.05-18.52
所得税费用7,619.6012,784.68-40.40

4.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163.45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68.53
研发投入合计231.98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0.10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29.54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本年比上年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324.7081,933.41-34.9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564.03-9,990.18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962.15-56,755.26不适用
序号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增减额增减率%
1营业收入228,210.66232,434.62-4,223.96-1.82
2营业成本179,496.61170,040.289,456.335.56
3税金及附加852.28981.31-129.03-13.15
4管理费用10,289.389,386.76902.629.62
5研发费用163.45193.72-30.27-15.63
6财务费用8,715.2510,696.05-1,980.79-18.52
7其他收益5,436.654,783.25653.4013.66
8投资收益31.54-2,931.662,963.20不适用
9信用减值损失-72.3915.40-87.79不适用
10资产减值损失1.80-3,459.853,461.65不适用
11资产处置收益-274.575,925.48-6,200.05不适用
12营业利润33,816.7245,469.11-11,652.39-25.63
13营业外收入46.7775.27-28.50-37.86
14营业外支出5.255.76-0.51-8.85
15利润总额33,858.2445,538.62-11,680.38-25.65
16所得税费用7,619.6012,784.68-5,165.08-40.40
17净利润26,238.6432,753.94-6,515.30-19.89
1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622.7916,579.5543.240.26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应收账款44,472.606.2531,335.914.3041.92
合同资产1,484.560.21不适用
预付款项10,517.531.481,242.960.17746.17
其他应收款386.420.05660.770.09-41.52
长期股权投资67.530.0147.630.0141.78
在建工程680.140.108,331.591.14-91.84
开发支出109.780.02-100.00
长期待摊费用59.980.01119.970.02-5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687.450.101,128.850.15-39.10
短期借款18,466.992.5924,871.443.41-25.75
预收款项49.940.01不适用
合同负债188.680.03不适用
应交税费5,089.860.717,529.081.03-32.40
长期应付款4,109.830.56-100.00

(1)应收账款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增长41.92%,主要系报告期因疫情影响,运输货物交接清单传递较慢,运费结算有所延迟所致;

(2)合同资产报告期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余额增加1,484.56万元,主要系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将原在应收账款列示的部分金额重分类至本项目;

(3)预付款项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增长746.17%,主要系子公司富兴海运预付代理公司新购二手船船款;

(4)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下降41.52%,主要系收回上期光租船舶交接预付款及部分押金;

(5)长期股权投资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增长41.7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联营企业港海船代效益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6)在建工程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减少7,651.45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新建油轮项目及子公司明州高速取消省界收费站改造项目均完工结转至资产所致;

(7)开发支出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减少109.78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完工转至资产所致;

(8)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下降50.00%,主要系融资租入的船舶资金安排费摊销减少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下降39.10%,主要系报告期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进项税摊销减少所致;

(10)短期借款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下降25.75%,主要系下属子公司新加坡公司和浙能通利资金状况良好,归还了部分银行借款;

(11)预收款项、合同负债报告期末余额分别比上年度末余额减少49.94万元及增加188.68万元,主要系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列示所致;

(12)应交税费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下降32.40%,主要系期末应交增值税及所得税均大幅度减少所致;

(13)长期应付款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减少4,109.83万元,主要系剩余期限在一年内的长期应付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8,000.00ETC保证金
应收账款4,810,911.55银行长期借款质押担保
无形资产3,220,230,959.45银行长期借款质押担保
合计3,225,059,871.00/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子公司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608,430,000.00608,430,000.00
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74,075,200.0074,075,200.00
宁波江海运输有限公司51,745,643.4051,745,643.40
浙江浙能通利航运有限公司37,942,046.4237,942,046.42
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432,086,265.67432,086,265.67
小 计1,204,279,155.491,204,279,155.49
联营企 业宁波港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476,329.77315,400.28116,478.56675,251.49
上海协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0.00
小 计476,329.77315,400.28116,478.56675,251.49
合 计1,204,755,485.26315,400.28116,478.561,204,954,406.98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所处行业主要产品或服务注册资本本企业持股比例(%)本企业在被投资单位表决权比例(%)期末资产总额期末负债总额期末净资产总额本期净利润
子公司
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交通运输业一般经营项目:公路、桥梁、场站、港口的开发、投资、建设、养护;广告服务119,300.005151329,541.25185,153.95144,387.303,648.72
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交通运输业SHIP AND BOAT LEASING WITH OPERATOR(INCLUDING CHARTERING);SHIP BROKERING SERVICES10万美元10010017,280.8213,993.443,287.383,722.18
宁波江海运输有限公司交通运输业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沿海普通货船海务、机务管理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1,800.00777723,107.2615,318.317,788.95664.52
浙江浙能通利航运有限公司交通运输业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5,000.0060609,309.251,751.337,557.921,175.32
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交通运输业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30,000.005151104,512.024,054.39100,457.6314,704.09
联营企业
宁波港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船舶代理代理服务504545152.982.92150.0670.09
上海协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讯设备制造电子设备的销售和服务5,000.0028.628.6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当前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经济格局深度调整,国际关系更趋复杂,继续受疫情形势影响,世界经济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多。2021年,随着疫情逐步好转,全球经济将缓慢恢复,但依然存在着风险,不排除2021年部分国家陆续出现疫情反复的状况,这将延缓经济复苏的进程,同时也会影响经济反弹的力度和广度。IMF预计2021年世界贸易量(包括货物和服务贸易)将反弹8.3%,较2020年的衰退

10.4%有明显改善,但世界贸易量的反弹将取决于疫情的控制以及全球经济的复苏程度。

从国际海运业来看,据克拉克森预计,2021年全球干散货海运贸易量为53.03亿吨,同比增长4.0%。从国内来看,2021年,我国宏观政策将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强调国内大循环发展的基调,确定了扩大内需战略基点。随着运输需求好转,运力增速的放缓,预计国内散运市场供需矛盾会有所改善,运价水平预计会有所回升。

公司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面临的机遇

(1)我国宏观政策将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2021年1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同时,区域性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ECP)的签署为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找到相匹配的内源型动力和外向型动力。疫情的控制、消费环境正常化、需求侧管理释放的政策红利以及制造业的持续复苏,将对全国能源、钢材、水泥等大宗散货的消费总量构成一定支撑,将对海运业带来一定利好。

(2)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十四五”期间,我国能源需求将有一定幅度的增长。浙江能源需求仍将保持高速增长,到2025 年我省能源消费总量 3.01 亿吨、全社会用电量 6,270 亿千瓦时,分别较 2020年增长约 20.4%和 29.7%,煤炭消费比重降至 33.5%(发电及供热用煤占 8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 10.6%。公司将做好“十四五”规划的贯彻落实,鉴于浙江“能源消费大省、资源生产小省”的先天条件,我们将继续在“能源海运”上做文章,深入思考传统海运散货运输转型和发展,不断提高运输效率,积极打造集约化能源运输体系。

(3)我国已转向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成为社会共识,新发展格局正加速构建。2020 年 9 月 22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将于 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简称“30·60”目标),这一划时代的宣言将彻底改变经济社会运营和我国能源产业模式,对海运市场运输结构也将产生深远影响。浙江省能源局发布的《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要高质量打造油气全产业链,这也给公司加快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步伐,从单一的电煤等干散货运输为主加快向综合能源运输服务商转型提供了机遇。

2、面临的挑战

(1)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确定为今年八大重点任务之一,可见未来我国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将继续减少,进一步制约煤炭等货运量的增

长。随着国家电网跨区输电设备投资及输送电量的持续增长,将对沿海电厂北上采煤、北煤南运形成一定冲击。由于我省火电机组增量空间将十分有限, “十四五”及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沿海煤炭运输市场竞争也将更加激烈。

(2)面对浙江2025年碳达峰、高比例外购电、竞价上网以及进口煤政策等不确定因素影响,预计煤炭市场波动频率会增加、振幅会加大,结构性煤种紧缺将成为常态化,阶段性资源可能面临一定压力,将对公司船舶电煤运输效率造成一定的影响。

(3)石油需求端逐渐恢复,同时受欧佩克减产影响,国际原油价格上涨,船用燃料价格开始反弹,将使公司的经营成本进一步提高。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构建“能源运输主导、海陆协同发展、多元产业支撑”的新体系,激发公司改革新活力,全力打造能源海运、多元海运、国际海运、科技海运、活力海运、百年海运,推动公司的国际化、专业化、智能化的可持续发展,努力将公司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综合能源运输服务商。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经营计划执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完成货运量4,430.61万吨、周转量983.64亿吨公里,分别为年度计划的105.37%和101.61%,同比分别增长3.01%和8.11%。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28,210.66万元,为年度计划的103.12%:其中,水路货物运输业务收入187,897.41万元,为年度计划的102.01%,同比增长2.64%;收费公路运营业务收入40,168.51万元,为年度计划的108.56%,同比下降17.71%。

报告期,公司营业总成本179,496.61万元,为年度计划的89.79%:其中,水路货物运输业务成本153,001.37万元,为年度计划的102.62%,同比增长1.10%;收费公路运营业务成本26,273.67万元,为年度计划的95.89%,同比增长43.24%。

2、2021年经营计划

2021年公司主要经营计划为:货物运输量:4,162.44万吨;货物周转量:948.97亿吨公里;通行费收入150.70万元/天;营业总收入:23.34亿元;营业总成本:19.88亿元。

为实现上述目标计划将采取的工作举措:

(1)坚持稳中求进,确保生产经营稳中向好发展。加强与重点客户的沟通协调,完成新签3年期及1年期包运合同,并分解到月到旬,提高兑现率;科学配置货源航线,合理配置运力,加大市场经营力度,努力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密切关注油轮市场信息,跟踪分析市场行情,适时签署期租合同,锁定收益,并拓展综合能源运输服务;关注进口煤限制政策动向,开拓矿砂运输客户,掌握海峡型船市场和国际油价波动情况,努力创造较好收益;明州高速要以提升路况水平为核心,积极开展新技术应用,提高养护水平,以“安畅优美”服务车主,确保车流量持续向好,实现通行费收入持续增长。

(2)坚持改革牵引,确保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以改革解决矛盾、提升效率、激发活力;围绕公司投资计划,加快公司散货船运力结构调整,扎实推进新建2+1艘

5万吨级散货船项目;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加大项目投资工作的开拓力度,努力实现公司海陆协同发展、打造多元海运的目标;持续提升公司选人用人工作水平,增强人才队伍整体能力。

(3)坚持成本领先,确保市场化竞争力得到提升。深化成本领先理念,进一步挖潜增效;持续提升财务管理精细化程度,向数字化、信息化转型;对标对表行业一流,结合企业实际,优化船员队伍市场化管理模式;加大船舶修理的管理力度,在保证安全和修理质量的前提下,努力缩短修期,严格控制修理费用;加强燃油市场研判,努力降低公司燃油采购成本;密切港航联系,不断挖掘港口使费节支空间;加强公司采购及供应商管理制度建设,规范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程序,努力降低采购成本。

(4)坚持科学决策,确保各项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加强公司风险防控管理,全面提高对投资、融资、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风险识别预防和管控能力,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认真执行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完善机制、夯实基础、提升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效能。

(5)坚持安全至上,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坚持 “以人为本,安全为天”的安全生产理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持续推进班组建设和7S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6)坚持党建引领,确保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发挥。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深化意识形态工作成果;毫不松懈地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持续提亮“支部建在船上,堡垒强在海上”特色,继续推进流动党群服务中心和党建作用发挥工作,为企业经营和发展保驾护航。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受经济前景不确定性影响的风险及其对策

公司所从事的海运业属国民经济先行行业,对经济发展变化的敏感度较强。当前,全球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充满变数。若全球经济再次向下调整,可能导致全球航运市场景气度持续低迷。针对这一风险,公司将进一步深入研究宏观经济发展动态,加强对航运市场信息的收集与分析,及早调整经营策略,尽力减少经济形势的变化对公司造成影响。

2、运输价格波动的风险及其对策

运输市场价格受全球经济变化、地缘政治、运力需求、船舶保有量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波动性较大。公司的运输合同主要以COA为主,运价受国际国内运输市场价格的短期波动影响相对较小,但公司主要从事国际国内的大宗散货运输,2020年以来的蔓延全球的疫情仍将对世界经济发展带来较大不确定性,如国际国内运输市场价格受经济影响在较长时间内有较大波动,仍然会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产生影响。为此,公司将继续坚持大客户战略,充分利用战略客户稳定的货源及运价,不断提高船舶的运营效率,并大力拓展市场化业务,尽力减少国际国内运输市场价格的波动影响。同时,公司将继续通过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降低经营成本、改善服务质量、扩大市场份额等举措,抵御宏观经济波动、运价变化带来的影响。

3、燃油价格波动的风险及其对策

国际原油和成品油价格受全球及地区政治经济的变化、原油和成品油的供需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国内原油价格参照国际原油价格确定。燃油消耗是航运企业的主要经营成本之一,业界预测2021年国际油价将持续波动。为此,公司在签订运输合同时包含燃油附加费,尽力降低燃油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在管理上,公司通过提高船舶效率,降低船舶的千吨公里单耗指标;推广航海节能和机务技术节能经验,全面深入实施“以重代轻”的节能技术;及时掌握油价走势,实施多方报价,凭借浙石油销售公司较强的议价能力,利用集中采购,降低和提前锁定燃油成本。

4、汇率变动风险及其对策

公司从事的远洋运输业务基本采用美元结算,经营结果将受到外汇汇率变动的影响,同时公司也通过境外融资获得发展资金,汇率的变动直接影响公司的财务费用。针对这一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汇率变动趋势,提高预测分析能力,提前或延期结汇,必要时调整运输业务结算货币币种,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控制汇率变动风险。

5、船舶投资风险及其对策

航运企业的资产主要体现为营运船舶,公司将于今年开工新建2+1艘5万吨散货船,并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转型升级实际积极拓展运力。船舶投资往往呈现投资期(建造期)长,受投资期限长、投资回收慢等特点,存在投资决策会影响投资船舶未来营运效益的风险。为此,公司将加强组织领导,做细做实船舶的监造工作,严把建造进度关和质量关,加强安全管理,稳步扎实推进新造船项目建设;针对未来新增运力,提前做好谋划、提前做好抢份额占市场的文章,寻找新的货源,拓展新的航线,使新造船效益得以实现。

四、董事会日常工作及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报告期,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公司召开6次董事会,相关情况简介如下: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举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酬事项的议案》《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的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关于处置全资子公司所属船舶“宁波先锋”轮并注销“宁波先锋”单船公司的议案》《关于增补田信尧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修改<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的议案》和《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2020年3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www.sse.com.cn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举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和《关于<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详见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www.sse.com.cn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举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关于宁波海运(新加坡)

有限公司签订<包运租船运输合同>的议案》《关于继续为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融资进行担保的议案》《关于处置老旧船舶“明州20”轮的议案》《关于增补秦俊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2020年8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www.sse.com.cn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于2020年9月15日举行。会议选举秦俊宁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详见2020年9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www.sse.com.cn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和《关于新建3艘5万吨级散货船的议案》。详见2020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www.sse.com.cn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6、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购置二手散货船的议案》和《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2020年12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www.sse.com.cn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胡 敏662003
秦俊宁332002
董 军662003
田信尧552003
俞建楠662003
蒋海良662003
吴洪波662003
王端旭664002
杨华军652102
钟昌标653103
徐衍修662003
应 鸿222000
姚 成110000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6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2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2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2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报告期,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履行职责,具体工作情况及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监督及评估公司审计工作

报告期,审计委员会全程跟踪和督导了公司年审工作,深入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开展情况以及财务指标变化趋势;对2020年度财报审计预审工作和内控审计情况与管理层、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同时,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公司定期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总结,为公司内部审计提供了有益指导;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以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此外,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专业建议。

(2)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反映了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重视公司内控体系文件的规范与完善,独立履行了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等职能,并提出了相关建议,同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签订包运租船运输合同的议案》、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审核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根据公司高管人员分管工作范围、主要职责等对其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公司《公司董(监)事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结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对在公司领薪的董(监)事及高管人员提出报酬数额,报公司董事会进行了确定。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就增补田信尧先生和秦俊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事项作出提议,形成决议后分别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进行了深入的讨论、研究。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对公司发展规划(草案)提出了具有科学性与专业性的意见、建议,并建议公司结合国家和行业的“十四五”发展规划要求做好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2021年世界经济形势总体上仍将严峻复杂,不确定因素很多,对海运业而言,机遇与挑战并存。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们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大力发扬“三牛精神”,确保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上议案请审议。

2021年4月27日

会议议案二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 毛申良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现在,我代表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向会议报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请审议。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相关决议。在任全体监事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管机构的规范要求以及公司内部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亲自出席了监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列席了董事会的会议,并加大了日常性监督力度,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3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就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年度审计报酬事项、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2019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借款、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处置全资子公司所属船舶“宁波先锋”轮并注销“宁波先锋”单船公司、修改《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了决议。

2、2020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就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并作出了决议。

3、2020年8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增补毛申良先生和包凌霞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同时就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签订《包运租船运输合同》、继续为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融资进行担保、处置老旧船舶“明州20”轮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了决议。

4、2020年9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选举毛申良先生为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5、2020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就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新建3艘5万吨级散货船进行了审议,并作出了决议。

6、2020年1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就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购置二手散货船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了决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科学、严谨;运作合法、合规;治理规范、透明;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且随业务拓展不断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持续、有效地执行。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运作情况正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其所包含的各方面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等事项。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行为的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对公司的项目、财务、采购等关键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监事会在审阅了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后,无异议。

上议案请审议。

2021年4月27日

会议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副总经理 邬雅淑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扩散蔓延,对社会秩序和经济活动造成巨大冲击。国际国内海上运输需求下降,2020年BDI均值为1,066点,较上年下跌21.2%。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坚持防疫和复工复产“两手硬、两战赢”要求,立足“海陆协同”,内挖潜力、外拓市场,抓重点、攻难点,持之以恒落实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水路运输业务方面,公司继续立足国内电煤运输市场,同时重点加强外租船业务,着力开拓国内国际市场,确保经济效益;收费公路运营方面,响应国家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号召,2020年全车型免费通行时间79天,春节期间小客车免费延长9天,加上大货车通行费优惠政策的实施,对公司收费公路经营业务带来重大影响。通过全司上下的共同努力,基本达到了“稳中求进”的目标。

现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财务决算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公司财务决算主要数据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实现营业总收入228,210.6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22.7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044.9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为53,324.7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4.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62,977.71万元,比上年度末增长2.62%。

期末总资产为711,963.41万元, 比上年度末下降2.29%。

基本每股收益:0.1378元/股,上年为0.1374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1164元/股,上年为0.1188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66%,上年为4.77%。本年度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不存在稀释现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0年金额2019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74.575,919.7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436.654,783.2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1.5275.2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459.8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238.52-2,381.40
所得税影响额-1,387.22-2,694.47
合 计2,577.862,242.5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0年金额2019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74.575,919.7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436.654,783.2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1.5275.2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459.8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238.52-2,381.40
所得税影响额-1,387.22-2,694.47
合 计2,577.862,242.51
科 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228,210.66232,434.62-1.82
营业成本179,496.61170,040.285.56
管理费用10,289.389,386.769.62
财务费用8,715.2510,696.05-18.52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 增减
水路货物运输业务187,897.41153,001.3718.572.641.10增长1.23个百分点
收费公路运营业务40,168.5126,273.6734.59-17.7143.24减少27.83个百分点
合 计228,065.92179,275.0421.39-1.655.66减少5.44个百分点
金 额占比(%)
报告期主要销售客户前五名汇总163,949.6571.84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主要成本 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 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水路货物运输业务燃料费33,215.9821.7143,704.1428.88-24.00
港口费5,355.013.506,807.774.50-21.34
人力成本20,978.0013.7120,698.5513.681.35
船舶折旧费19,285.1312.6022,454.5114.84-14.11
船舶修理费5,485.823.597,284.204.81-24.69
船舶租赁费63,056.7041.2144,529.9929.4241.61
小计147,376.6496.32145,479.1696.131.30
收费公路运营业务公路经营权摊销15,822.9260.2212,547.9168.4126.10
公路养护成本7,683.2529.243,157.4317.21143.34
人力成本1,977.857.532,041.6811.13-3.13
小计25,484.0296.9917,747.0296.7543.60
金 额占比(%)
报告期主要供应商前五名汇总62,557.3246.98
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本年比上年增减(%)
管理费用10,289.389,386.769.62
财务费用8,715.2510,696.05-18.52
所得税费用7,619.6012,784.68-40.40

2)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18.52%,主要系公司资金状况良好,注重日常资金调度,适时安排还款节点,总体融资规模下降。报告期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753.86万元;

3)报告期,公司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40.40%,主要受疫情期间免收通行费政策的影响,子公司明州高速实现利润大幅度下降,该公司所得税较上年同期下降

73.99%。

2、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本期金额上年同期金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324.7081,933.41-34.9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564.03-9,990.18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962.15-56,755.26不适用
序号项 目本期金额上年同期金额增减额增减率(%)
1营业收入228,210.66232,434.62-4,223.96-1.82
2营业成本179,496.61170,040.289,456.335.56
3税金及附加852.28981.31-129.03-13.15
4管理费用10,289.389,386.76902.629.62
5研发费用163.45193.72-30.27-15.63
6财务费用8,715.2510,696.05-1,980.79-18.52
7其他收益5,436.654,783.25653.4013.66
8投资收益31.54-2,931.662,963.20不适用
9信用减值损失-72.3915.40-87.79不适用
10资产减值损失1.80-3,459.853,461.65不适用
11资产处置收益-274.575,925.48-6,200.05不适用
12营业利润33,816.7245,469.11-11,652.39-25.63
13营业外收入46.7775.27-28.50-37.86
14营业外支出5.255.76-0.51-8.85
15利润总额33,858.2445,538.62-11,680.38-25.65
16所得税费用7,619.6012,784.68-5,165.08-40.40
17净利润26,238.6432,753.94-6,515.30-19.89
1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622.7916,579.5543.240.26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本期 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年年末数上年年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年末变动比例(%)
应收账款44,472.606.2531,335.914.3041.92
合同资产1,484.560.21不适用
预付款项10,517.531.481,242.960.17746.17
其他应收款386.420.05660.770.09-41.52
长期股权投资67.530.0147.630.0141.78
在建工程680.140.108,331.591.14-91.84
开发支出109.780.02-100.00
长期待摊费用59.980.01119.970.02-5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687.450.101,128.850.15-39.10
短期借款18,466.992.5924,871.443.41-25.75
预收款项49.940.01不适用
合同负债188.680.03不适用
应交税费5,089.860.717,529.081.03-32.40
长期应付款4,109.830.56-100.00

(9)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下降39.10%,主要系报告期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进项税摊销减少所致;

(10)短期借款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下降25.75%,主要系下属子公司新加坡公司和浙能通利资金状况良好,归还了部分银行借款;

(11)预收款项、合同负债报告期末余额分别比上年度末余额减少49.94万元及增加188.68万元,主要系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列示所致;

(12)应交税费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下降32.40%,主要系期末应交增值税及所得税均大幅度减少所致;

(13)长期应付款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减少4,109.83万元,主要系剩余期限在一年内的长期应付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二、2021年财务预算

2021年,预计中国煤炭需求将有所回暖,市场供需矛盾将有所改善,但澳煤进口受限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公司运输业务后期走势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高速公路运营企业预计受疫情影响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结束后,车流量基本面持续向好,但有部分减免收费政策的出台,收入增幅预期将会有所减少。2021年公司生产经营仍面临重大挑战和压力。面对诸多不利因素,公司将在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统一思想,主动作为,确保安全营运,以效益为中心,增收节支,提质增效。确保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实际,现编制2021年度财务预算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 号项 目合 并
1货运量(万吨)4,162.44
2周转量(亿吨公里)948.97
3日通行费收入(万元)150.70
4营业总收入(亿元)23.34
5营业总成本(亿元)19.88

合的经营方式,积极开展租船运输业务;持续以“安、畅、优、美”运营收费公路。计划营业总收入23.34亿元,其中:水路货物运输收入17.83亿元,收费公路运营收入5.50亿元、其他业务收入0.01亿元。

3、营业总成本:计划营业总成本19.88亿元,其中:营业成本17.78亿元,营业成本中水路货物运输成本为14.77亿元,收费公路运营成本为3.00亿元,其他业务成本为0.01亿元;税金及附加0.1亿元,管理费用1.22亿元,研发费用0.01亿元,财务费用0.77亿元。

(三)资金安排及投融资计划

1、2021年预计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为7.04亿元,其中:预计流入24.26亿元,流出17.22亿元;

2、2021年预计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为4.13亿元,其中:预计流入0.32亿元,流出4.45亿元,资金流出主要系预计公司新建船舶支出约3.96亿元;

3、2021年预计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为3.81亿元,其中:预计流入2.25亿元,流出6.06亿元,资金流入主要系预计增加借款1.64亿元,资金流出主要系预计归还借款 3.40亿元、利息支出0.81亿元、各公司对外部股东红利分配1.80亿元等。

上议案请审议。

2021年4月27日

会议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副总经理 邬雅淑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本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227,910.28 元,2020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82,344,641.54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和股东利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6,534,2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72,392,052.06元,不实施送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909,952,589.48元结转下年度。

上议案请审议。

2021年4月27日

会议议案五

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副总经理 邬雅淑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三年为公司提供了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鉴于其优良专业的服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确定其2021年度的报酬。拟续聘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天职国际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9.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4.5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45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64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初至本次会议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涉及人员11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钟炽兵,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周垚,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嵇道伟,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薇英,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0年度审计报酬为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7.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2.20万元,上述费用已包含审计期间的人工费、差旅费等。2021年度审计收费不突破上年标准,如审计范围变化,双方协商确定。

上议案请审议。

2021年4月27日

会议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经理 董军 副总经理 邬雅淑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现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提交本次会议,请予审议。

2021年4月27日

会议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经理 董军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根据2020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计划,按类别预计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现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0年(前次)预计金额(万元)2020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万元)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注)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等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不超过190,000158,929.40主要系2020年浙能集团控制的煤电厂发电量下降,市场运价下跌。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20,000日存款最高余额 83,985.04/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贷款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120,00015,000主要系控股子公司获得外部银行疫情低息贷款支持。
向关联人购买燃润料等物资浙江浙石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等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不超过63,00037,726.32主要系2020年国际油价较上年同期降幅较大,公司燃料综合单价较上年同期下降。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万元)上年实际发生 金额(万元)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等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不超过180,000158,929.40预计随着疫情得到防控和复工复产,浙能电煤耗量将有所增长。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 80,000日存款最高余额83,985.04/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贷款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120,00015,000本年公司有运力更新计划和项目投资建设计划,资金需求量较大,预计将从浙能财务公司贷款。
向关联人购买燃润料等物资浙江浙石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等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不超过 60,00037,726.32预计国际原油价格将上涨,船用燃料价格也将随之提高。

注册资本:27.39亿港元商业登记证号码:34832089经营范围:贸易、投资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总资产249.20亿元(货币单位:

港币,下同);净资产78.07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 35.76亿元,净利润 5.47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杭州市环城北路华浙广场1号楼九层法定代表人:施云峰注册资本:97,074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7866688J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等。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355.72亿元,净资产30.60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8.02亿元,净利润4.82亿元。

5、浙江浙石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海洋产业集聚区大成四路86号B区1号仓库402-5室法定代表人:王穆君注册资本: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MA28KE0C3L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汽油、煤油、柴油[闭杯闪点≤60℃]、苯、甲基叔丁基醚、石脑油、煤焦油等的批发无仓储(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柴油(不含危险化学品)批发无仓储;食品的销售(以上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石油制品(除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除危险化学品)、润滑油、沥青、化

肥、油脂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天然气综合利用的技术研发、运营管理服务、咨询服务,仓储服务,能源技术开发,船舶物资供应,船舶、设备租赁业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浙石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总资产 1.31亿元,净资产0.5 亿元;2020年实现净利润 723 万元。

(二)关联关系

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富兴”)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舟山富兴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富兴”)是浙能富兴的全资子公司;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国际”)为浙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财务公司”)为浙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浙石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石油燃料油销售公司”)为浙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浙能富兴、舟山富兴、浙能国际、浙能财务公司和浙石油燃料油销售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宁波江海运输有限公司和浙江浙能通利航运有限公司与浙能富兴、舟山富兴签订的《煤炭运输合同》(履行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已履行完毕,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将继续与浙能富兴、舟山富兴签订《煤炭运输合同》,履行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并将与浙能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签署1年期《煤炭运输合同》和航次《煤炭运输合同》。

2021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为浙能富兴等浙能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煤炭运输服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80,000万元人民币。

定价政策:双方遵循长期以来达成的一般商业交易的条件为交易的定价、计量原则。根据不同航线结合航运市场的趋势确定每条航线的基本价格,并根据运输成本的变化合理调整附加费用。

(二) 公司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30日内与浙能财务公司重新签订为期2年的《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原协议自动失效。浙能财务公司将继续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其核准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服务,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票据业务、担保业务、结算服务、财务顾问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在浙能财务公司账户上存款安排如下:

2021年5月-2022年5月,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8亿元;2022年5月-2023年5月,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8亿元。

2、浙能财务公司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拟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授信额度(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其他各类授信)安排如下:

2021年5月-2022年5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

2022年5月-2023年5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

根据原《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执行情况并结合拟新签订的协议内容,2021年度预计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浙能财务公司开立账户上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浙能财务公司拟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其他各类贷款服务的授信总额度最高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

定价政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浙能财务公司存款时,存款利率参照四大国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同品种最高挂牌利率执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浙能财务公司贷款时,贷款利率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定期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简称LPR,又称贷款市场基础利率)执行。

(三)公司拟与浙石油燃料油销售公司等浙能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签订燃润料等物资采购合同,2021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采购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

定价政策:

1、燃料油:

(1)船用180CST燃料油及船用柴油成交基准价按当天卓创资讯船供油网提供的“中国内贸船燃供船成交估价”的平均价经双方商定下浮一定比例,以需方实际加油时间为准。

(2)当供方实际采购价下浮比例与上述约定基准下浮比例发生偏差时,按相应分段结算。

(3)供方不定期邀请需方列席供方组织的招投标过程。

(4)对于在环渤海地区、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以外港口加油时,按供方实际采购价结算,并且供方应通知需方列席招投标过程。

(5)如无特殊情况,需方应尽可能选择低油价地区加油。

(6)当燃油市场价格出现非正常波动或成交基准价严重偏离市场实际价格时,供需双方另行协商定价方式。

2、润滑油:

(1)价格以供方即时挂牌批发价下浮一定比例进行结算,且该价格低于即时市场价。

(2)以上价格为最终结算价,包含运费、税费、加装费、杂费等一切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浙能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为各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有利于本公司日常经营持续、正常进行,并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巩固和拓展本公司市场占有份额,提高船舶运输效率,稳定运营收入,降低运营成本,并发挥浙能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在相关服务方面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的优势,实现资源互补,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分别签署上述相关合同与协议。

上议案请审议。

2021年4月27日

会议议案八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副总经理 邬雅淑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保障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生产业务发展的融资需要,维持与相关银行间银企战略合作关系,公司拟继续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及借款事项如下:

1、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2、向银行申请的借款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不超过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或授权总经理实施项目的预算内金额。

提请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同时授权其在银行授信额度内办理借款或相关担保等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授权有效期1年。

上议案请审议。

2021年4月27日

会议议案九

关于修改《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副总经理 黄敏辉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为建立健全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的服务保障,充分保障独立董事履职和发挥决策作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条款拟修订后的条款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制度第三章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第三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制度第三章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根据《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
(五)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名时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1、《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3、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4、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七)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五)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第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第七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第七条 公司应当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八条 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应将被提名人的有关材料同时报送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督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董事会对被提名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同时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对中国证监会持有异议的被提名人,可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但不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事会应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中国证监会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第八条 拟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自确定提名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由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并进行任职资格审核。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报送的材料之日起5个交易日后,未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出异议的,公司可以履行决策程序选举独立董事。 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不得将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并应延期召开或者取消股东大会,或者取消股东大会相关提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成员或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最低人数的,在改选的独立董事就任前,独立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务。董事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改选独立董事,逾期不召开股东大会的,独立董事可以不再履行职务。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因独立董事提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的,提出辞职的独立董事应继续履行职务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该独立董事的原提名人或公司董事会应自该独立董事辞职之日起90日内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的比例低于《指导意见》规定的最低要求时,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应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要求辞职的,公司董事会应在2日内启动决策程序免去其独立董事职务。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的比例低于规定的最低要求时,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十四条 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 (一)对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第十四条 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 (一)重大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之标准参照《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之规定执行)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在作出上述判断前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
讨论,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在作出上述判断前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本项所指“认可”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财务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本项所指“认可”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
第十八条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五)公司重大收购、出售、置换资产的交易行为是否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累计和当期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 (七) 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八)证监会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要求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 (九)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 (十)独立董事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第十八条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股权激励计划; (四)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五)公司重大收购、出售、置换资产的交易行为是否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累计和当期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 (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八)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九)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及现金分红方案; (十)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十一)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十二)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及解聘; (十三) 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十四)证监会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要求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 (十五)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 (十六)独立董事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第二十二条 独立董事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新增第九章 独立董事的培训 第三十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培训时间不得低于30课时,并应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第三十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后,原则上每两年应参加一次后续培训,培训时间不得低于30课时。 第三十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授权的单位组织,采取集中面授、网络培训、座谈讨论、经验交流和公司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
(以下各章、各条顺延)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未作规定或说明的,参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权的有关规定执行或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会议议案十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 胡 敏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组成人员经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至2021年4月25日届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选举:

一、第九届董事候选人的组成按以下原则

1、根据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董事会由9-1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若干名,并按有关规定的比例设置独立董事;

2、考虑股东的持股份额,兼顾代表性与广泛性;

3、中国证监会[2001]102号文件规定,董事会成员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名单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根据股东单位的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议、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田信尧、包新民、杨华军、吴洪波、胡正良、胡敏、俞建楠、秦俊宁、徐衍修、董军和蒋海良。

其中包新民、杨华军、胡正良和徐衍修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新民、杨华军为会计专业人士。

附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2021年4月27日

附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田信尧先生,1962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宁波市交通房地产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党委办公室主任,宁波交投公路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包新民先生,1970年12月出生,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税务师。历任浙江之江资产评估公司、宁波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宁波海跃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正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宁波正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华军先生,1976年9月出生,管理学博士,拥有注册会计师、律师资格。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等职务。现任浙江万里学院会计系教师,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洪波先生,1968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宁波保税区北电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宁波保税区路远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保税区北电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北仑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永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胡正良先生,1962年4月出生,法学博士,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历任大连海事大学教授、交通运输管理学院院长,上海海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等职务。现任上海海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交通运输部部长决策咨询委员会和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海南海峡航运股份

有限公司、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敏先生,1972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嘉兴发电公司运行部巡检、团委书记、信息中心主任,浙江兴源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主任,浙江天虹物资贸易公司总经理,浙江天音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浙江兴源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供应链(物流)事业部总经理,浙江兴源投资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香港兴源投资贸易公司副总经理,浙能集团物流管理中心副主任,浙能集团(香港)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天虹物资贸易公司党委书记,浙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俞建楠先生,1965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杭州闸口电厂电气分场职工、技术员、生技科电气专工,钱清发电公司筹建组电气专业组组长、设备管理部副主任,浙能钱清发电公司生产管理部副主任、主任兼支部书记、检修总监、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浙能北仑发电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党总支书记,浙能集团煤炭及运输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等职务。现任浙能集团煤炭及运输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秦俊宁先生, 1972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浙电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处级)、党总支委员,国网浙江浙电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委员,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科技信通部(智能电网办公室)副主任,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科技信通部(智能电网办公室)副主任,浙江华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浙江华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徐衍修先生,1966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一级律师。历任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等职务。现任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主任、管理合伙人,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咨询员,宁波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董军先生,1973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宁波海运(集团)总公司团委副书记、党群办主任,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经理,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委员。

蒋海良先生,1965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宁波海运外轮航修厂轮机主管,宁波海运货运分公司机务科副科长、科长,宁波海运(集团)总公司船技处副处长,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保障部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会议议案十一

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 毛申良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至2021年4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

经股东单位协商,已提名推荐毛申良先生、包凌霞女士和程向华先生(按姓氏笔画排列)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核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名职工代表监事已由公司职代会代表组长联席会议选举产生,分别是郗乐华女士和魏樟明先生。

附件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毛申良先生,1964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浙江北仑港发电厂工程公司多经处综合办副主任,浙江省北仑电厂工程建设公司实业公司主任会计师,浙江省电力建设总公司计划财务处副主任,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财务产权部主任,浙江省能源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主任会计师、副主任,浙江省能源集团公司审计部副主任,浙能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党总支书记,省能源集团公司审计部(监事会工作部)副主任,浙能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浙能资本控股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浙能资本控股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职务。现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包凌霞女士,1976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审计部综合审计处副处长、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温州供电公司审计部副主任,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审计部综合审计处副处长,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审计部综合审计处处长,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审计部经营审计处处长等职务。现任浙江华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程向华先生,197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稽核处稽核干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杭州市西湖支公司业务一部副经理;杭州创世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筹建)职员、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稽核部稽核岗,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稽核部副经理、经理;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监事会工作部)主管等职务。现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风控(综合监部)部(监事会工作部)副主任,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附件2: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郗乐华女士, 1968年8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嘉兴市乍浦港务局会计,宁波海运总公司货轮运输分公司财务科会计,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审计部副经理、财务管理部副经理、财务管理部经理,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投资)管理部经理,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主任,宁波交通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外派),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审计室主任等职务。现任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审计室主任,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魏樟明先生,1968年3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公司船舶三副、二副、大副,运输业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副经理(主持工作)、副主任(主持工作)等职。现任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运输业务部主任,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年,我们作为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规章、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随时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改革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积极出席公司 2020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相关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王端旭先生,1965年8月出生,管理学博士。历任浙江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等职,从事科研和教学工作。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所副所长。本公司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

2、杨华军先生,1976年9月出生,管理学博士,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律师资格。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等职务。现任浙江万里学院会计系教师,宁波华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任期届满)、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3、钟昌标先生,1963年12月出生,经济学博士后/博士。历任宁波大学商学院系主任、副院长、院长等职。现任宁波大学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首席教授。本公司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4、徐衍修先生,1966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一级律师。历任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等职务。现任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主任、管理合伙人,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咨询员,宁波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下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1%以上的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我们没有为公司或其所属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我们做到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认真审阅或审议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并按规定,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会议案均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2020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王端旭66400
杨华军65210
钟昌标65310
徐衍修66200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在 2019年年报制作期间,我们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相关职责,在年报审计前就公司相关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细致的沟通,并对公司编制的 2019年财务报告提出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意见, 致力于保证公司 2019年度报告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对2020年度财报审计预审工作和内控审计情况与管理层、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此外,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专业建议。

我们主持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针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计划的实施和推动、年度业绩和管理工作等综合指标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考核和评价,审核了2019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提出考评和奖惩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确认。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田信尧、秦俊宁先生增补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严格的任职资格审查,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同意将田信尧、秦俊宁先生确定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分别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和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进行了深入的讨论、研究。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对公司发展规划(草案)提出了具有科学性与专业性的意见、建议,并建议公司结合国家和行业的“十四五”发展规划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在公司开展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0年度,我们通过与经营层的谈话、走访业务主要部门等,了解公司的经营形势及管理状况、公司拟编制的“十四五”发展目标及工作重点任务。认真研读公司报送的财务报告、内控报告以及其他定期或不定期资料,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进一步了解公司控股经营的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因疫情影响免费通行车流量情况及公路安全营运情况等。同时,我们还重点关注疫情等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对我们工作给予了积极支持和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

级管理人员通过会议、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与我们保持密切联系。公司继续编制每月一期刊载有宏观财政经济信息、行业动态、证监会、交易所相关规章要求和公司各类生产经营动态等信息的《证券事务》专刊提供给我们,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有针对性的有助于我们作出客观判断的资料。公司继续不定期地汇编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颁布的部分规章规则汇编及业务指导性学习材料提交我们学习。在召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等会议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传递,对于我们提出的有关会议材料的相关疑问,公司均能及时提供补充材料和解答。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我们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董事会有关议案和公司经营管理中重大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对2020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别与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石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等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开展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遵守证监会的规定,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薪酬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了按相关薪酬激励制度及年度工作综合考评拟定的公司董(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报董事会批准。公司向董(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发薪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监)事薪酬绩效考核办法》以及《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绩效考核办法》的规定。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根据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的相关要求,在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过程中,我们与该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保持了充分沟通。在此基础上, 我们对其执业水平、工作质量等方面进行了客观的判断,认为:其在审计过程中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意对该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的审计报酬。

我们认真核查相关资料,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积累了较为丰富的为航运企业集团、航运企业上市公司及高速公路业务企业提供审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其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分配方案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期内现金红利已顺利实施。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及股东相关承诺得到积极履行,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规定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我们认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完成以后,公司以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要求,不断完善对控股子公司的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工作,提高了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了公司财务状况,促进了管理协同,3家控股子公司连续3年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重组整合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重组整合起到有利于公司保持独立性、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的预期目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年度,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度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息披露未发现违反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情况。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和执行内部控制规范,提高内部控制的能力。2020年度,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编制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说明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工作依据及缺陷认定标准,开展对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我们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0年,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和授权事项,按照 “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总体部署,以“抓发展,控成本,增效益,强管理”为中心,扎实推进全年各项工作。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规章、《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报告期,公司全体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的工作细则开展工作。

(十)其他工作事项

2020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出现以下情况:

1、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2、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度,公司运作规范,内控制度体系逐步完善,财务运行稳健、健康,关联交易公开公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诚信原则,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规范经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和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未来,我们仍将恪尽职守,本着诚信、勤勉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

积极参与对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的现场考察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公司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公司健康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端旭 杨华军 钟昌标 徐衍修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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