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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力达: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证券代码:300240 股票简称:飞力达 编号:2021-018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2021年因日常经营的需要,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与昆山华东国际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物流”)产生部分关联交易。根据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状况,2021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交易总计不超过1,000.00万元。

2、董事会表决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本议案以5 票同意获得通过。公司董事长姚勤、副董事长吴有毅、董事沈黎明和钱康珉因在关联公司担任董事、监事职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3、股东大会表决

本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类别与金额

2021年1-3月计划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与华东物流之间发生的接受运输劳务、货运代理劳务、接受通关点、站场服务、承租资产、提供货运代理劳务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华东物流通关点、场站服务市场价202.10202.101,242.31
受关联人租赁房屋及配套服务(水电费、食堂餐费)华东物流房屋建筑物租赁市场价558.63-291.86
小计760.73202.101,534.17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华东物流通关点、场站服务1,242.313,0000.37%48.86%公告编号:2020-006
受关联人租赁房屋及配套服务(水电费、食堂餐费)华东物流房屋建筑物租赁291.862.32%
小计1,534.173,000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公司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均在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所披露的计划范围内。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昆山华东国际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628418584P

法定住所:昆山开发区玫瑰路999号法定代表人:缪伟刚注册资本:11968.120002万元整经营期限:1997年11月26日至2027年11月25日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

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检、保险、相关的运输咨询服务;仓储服务;国内货运代理;货物的搬运装卸服务;自有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东物流的总资产为209,279,445.56 元,净资产为189,574,461.95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639,553.10元,净利润1,216,681.93元。

3、关联方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昆山综合保税区物流中心有限公司75%股权,昆山综合保税区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持有华东物流50%股权,通过股权关系,公司可以对华东物流实施重大影响,公司董事沈黎明担任华东物流副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吴有毅担任华东物流董事,公司董事长、联席总裁姚勤担任华东物流董事,公司董事钱康珉担任华东物流监事,构成关联关系。

2021年3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4月1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合营企业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昆山综合保税区物流中心有限公司转让其合营企业昆山华东国际物流服务有限公司50%股权。自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公司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华东物流股权,与华东物流不再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提供和接受劳务服务,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交易价格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接受关联方房屋租赁及配套水电费、食堂餐费等服务,公司租赁华东物流的房产作为主要办公场所,租金按照50元/月/平方米价格、水电费及食堂餐费按照市场价格与华东物流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华东物流投资经营管理的“沪苏直通式口岸玉山监管站”是国家海关总署1997年批准建成的全国第五个陆路直通式转关运输监管站试点,是昆山地区进出口物流转关运输的唯一通关点。华东物流作为通关点的运营主体,是陆路口岸通关公共平台,承担海关监管、海关出口监管仓库、电子口岸等服务职能,主要为进出口货物通关分流提供报关、报检、仓储、堆存、集装箱运输、拆拼箱、国际空海运订舱、货代等综合性服务的海关监管功能。公司作为现代物流服务提供商,日常有大量货物在昆山陆路口岸完成转关,与华东物流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接受其提供的通关点、场站服务;同时,公司租赁华东物流的房产作为主要办公场所及以经营租赁的方式向华东物流租赁其投资建设的“昆山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四座仓库、集装箱堆场、卡口及全套附属设施,以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

2、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与华东物流之间的交易包括发生的接受运输劳务、货运代理劳务、接受通关点、站场服务、承租资产、提供货运代理劳务等,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与其他客户、供应商报价一致,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利润,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为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赵子夜生先生、赵先德先生、廖卫平先生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为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定

价公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持续性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持续性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为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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