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西磁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规定,宁波西磁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3月6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次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出具了《关于对宁波西磁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533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此次股票发行共发行1,55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75,000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25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342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告编号:2021-010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余额(元)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江北支行 | 94090078801700000523 | 10,075,000.00 | 78.88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针对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江北支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此外,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在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1.募集资金总额 | 10,075,000.00 |
2.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 36,805.79 |
3.募集资金使用 | 10,111,726.91 |
公告编号:2021-010
4.募集资金余额 | 78.88 |
截止本公告报出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结余为0元,公司已于2021年3月18日办理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1)。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制定的业务规则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相关信息,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信息披露不存在问题。
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额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规范,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宁波西磁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