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32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年4月2日 以电话和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熊翔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编制了公司《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30)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9)监事会经过审核一致认为:
1、董事会对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及时公平的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年度的实际情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30)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9)
监事会经过审核一致认为:
1、董事会对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及时公平的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年度的实际情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8,247.6万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0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1 年4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为:
2021-03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天职业字[2021] 19728-1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天职业字[2021] 19728-1号)。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提名陈玉凤女士、杜巧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监事候选人杜巧明女士是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继续连任,两位候选人均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职责,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详见公司于2021 年4 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为:2021-04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经确认,公司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未在审计机构中持有任何权益,审计机构与公司完全独立。现提请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经确认,公司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未在审计机构中持有任何权益,审计机构与公司完全独立。现提请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