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72 | 股票简称:众兴菌业 | 公告编号:2020-044 |
债券代码:128026 | 债券简称:众兴转债 |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8.00、议案19.00、议案20.00均为逐项表决议案,且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议案。
4、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5、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1年04月16日(星期五)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1年04月16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04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04月16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04月16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麦积区中滩镇)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陶军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1年04月12日(星期一)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情况
出席方式 | 股东人数 |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 |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现场参会 | 12 | 152,409,967 | 43.8020% |
其中:中小投资者 | 3 | 4,339,261 | 1.2471% |
网络参会 | 8 | 180,006 | 0.0517% |
其中:中小投资者 | 8 | 180,006 | 0.0517% |
总合计 | 20 | 152,589,973 | 43.8537% |
中小投资者合计 | 11 | 4,519,267 | 1.2988%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2,589,9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537%。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2,409,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02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0,0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519,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339,2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0,0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北京)事
务所张冉律师、李晶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8.00、议案19.00、议案20.00均为逐项表决议案,且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484,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1%;反对6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7%;弃权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4,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722%;反对6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09%;弃权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69%。
2、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1年03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524,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3%;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5%;弃权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54,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573%;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58%;弃权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69%。
2、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1年03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524,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3%;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5%;弃权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54,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573%;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58%;弃权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69%。
2、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1年03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524,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3%;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5%;弃权44,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54,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573%;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58%;弃权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69%。
2、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1年03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524,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3%;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5%;弃权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54,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573%;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58%;弃权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69%。
2、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1年03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524,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3%;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5%;弃权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54,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573%;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58%;弃权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69%。
2、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1年03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524,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3%;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5%;弃权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54,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573%;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58%;弃权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69%。
2、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1年03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484,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1%;反对10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4,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722%;反对10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
通过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1年03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报告>及<2020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484,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1%;反对6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7%;弃权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4,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722%;反对6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09%;弃权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69%。
2、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1年03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484,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1%;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5%;弃权8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4%。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4,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722%;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58%;弃权84,6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20%。
2、表决结果
通过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1年03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524,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3%;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5%;弃权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54,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573%;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58%;弃权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69%。
2、表决结果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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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绩效方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484,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1%;反对10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4,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722%;反对10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
通过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1年03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监事薪酬(津贴)绩效方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524,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3%;反对6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54,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573%;反对6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4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1年03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524,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3%;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5%;弃权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54,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573%;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58%;弃权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69%。
2、表决结果
通过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1年03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1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524,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3%;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5%;弃权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54,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573%;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58%;弃权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69%。
2、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1年03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524,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3%;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5%;弃权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54,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573%;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58%;弃权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69%。
2、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1年03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524,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3%;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5%;弃权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54,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573%;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58%;弃权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69%。
2、表决结果
通过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1年03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包括子议案《拟提名刘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拟提名高博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拟提名陶春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拟提名王国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拟提名姚伯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拟提名张宇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中候选人由出席会议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同意累积投票数 | 累积投票总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比例 | 中小投资者累积表决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表决结果 | |
同意累积投票总数(股) | 中小投资者股数(股) | |||||
1 | 刘亮先生 | 152,521,177 | 4,450,471 | 99.97% | 99.01% | 当选 |
2 | 高博书先生 | 152,524,177 | 4,453,471 | 99.97% | 99.01% | 当选 |
3 | 陶春晖先生 | 152,521,177 | 4,450,471 | 99.97% | 99.01% | 当选 |
4 | 王国庆先生 | 152,521,177 | 4,450,471 | 99.97% | 99.01% | 当选 |
5 | 姚伯玉先生 | 152,521,177 | 4,450,471 | 99.97% | 99.01% | 当选 |
6 | 张宇飞先生 | 152,521,177 | 4,450,471 | 99.97% | 99.01% | 当选 |
选举刘亮先生、高博书先生、陶春晖先生、王国庆先生、姚伯玉先生及张宇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中不设职工代表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1年03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包括子议案《拟提名彭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拟提名巨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拟提名刘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候选人彭玲女士、巨铭先生、刘遐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上述议案候选人由出席会议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 | 独立董事候选人 | 同意累积投票数 | 累积投票总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比例 | 中小投资者累积表决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表决 结果 | |
同意累积投票总数(股) | 中小投资者股数(股) | |||||
1 | 彭玲女士 | 152,534,173 | 4,463,467 | 99.96% | 98.78% | 当选 |
2 | 巨铭先生 | 152,531,173 | 4,460,467 | 99.96% | 98.78% | 当选 |
3 | 刘遐先生 | 152,531,173 | 4,460,467 | 99.96% | 98.78% | 当选 |
选举彭玲女士、巨铭先生、刘遐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1年03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包括子议案《拟提名王银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及《拟提名赵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候选人由出席会议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 |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同意累积投票数 | 累积投票总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比例 | 中小投资者累积表决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表决 结果 | |
同意累积投票总数(股) | 中小投资者股数(股) | |||||
1 | 王银军先生 | 152,531,171 | 4,460,465 | 99.96% | 98.78% | 当选 |
2 | 赵波先生 | 152,524,172 | 4,453,466 | 99.96% | 98.56% | 当选 |
选举王银军先生、赵波先生任职监事,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张天荣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除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外,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程之一,董事会独立董事彭玲女士、巨铭先生及刘遐先生在会上做了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张冉律师、李晶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