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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皮城: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7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1-002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4月15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4月5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宏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书面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能够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21〕2961号审计报告,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0,099,086.49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526,810,277.68元,扣除2019年度现金股利分配24,369,715.70元,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612,539,648.47元。按母公司2020年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1,009,908.65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01,529,739.82元。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282,745,046股扣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账户内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128,086股,即1,282,616,9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9元(含税),共计派发24,369,722.24元人民币,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结余的未分配利润2,577,160,017.58元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此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正常业务活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户进行存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所披露的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在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间,对其工作效率、负责态度、敬业精神等均表示满意,现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监管法规,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1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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