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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嘉股份: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7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及时掌握公司财务、内控、信息披露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全年共11次会议,按时出席报告期内召开的2次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19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关于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19年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1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14)《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20年4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2020年5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20年5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20年6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202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5)《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20年8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2020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2)《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增加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20年10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2020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20年11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0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通过召开监事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整体运营情况,对公司决策的合法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公司内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所有重大决策程序合法,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时履行了忠实勤勉义务,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体系完善,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要求,

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和管理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据双方互利、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审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0年,公司无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不存在内幕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关于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积极地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同时不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培训和保密提示,有效防范了泄露内幕信息及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等行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未出现内幕交易及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况,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能够有效保障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三、2021年度工作计划

(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准;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财务、内控、信息披露等重要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二)内部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监事会一方面将不断加大对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和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的监督;另一方面将加强与所委托的会(审)计事务所、独立董事的联系,内部和外部监督相结合,通过定期向公司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特别关注重大事项和投融资活动,加大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等情况监督检查力度。

(三)加强学习,提高履职水平。

为了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监事会继续加强工作能力建设,注重提高业务技能水平,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履职水平。有计划的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和坚持自学,不断拓宽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坚持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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