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1-051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2020年度,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定为140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用尚需通过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报酬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185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5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94人。
(7)2019年经审计总收入147,197.3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28,898.6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9,501.20万元。
(8)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0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6,032.08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6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建树,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年起为劲嘉股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欧阳海英,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劲嘉股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刘婕,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年起为劲嘉股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六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刘婕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李建树最近3年受到2次行政监管措施,签字注册会计师欧阳海英最近3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0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结果 |
李建树 | 2020年4月30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湖北证监局 | 对于当代明诚2018年年年报审计执业项目相关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李建树 | 2021年1月7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江西证监局 | 对于神雾节能2019年年年报审计执业项目相关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李建树、签字注册会计师欧阳海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婕不存在可能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等进行了充分的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胜任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 年,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情况:经审阅关于拟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材料,认为:中审众环在担任公司2020 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内控控制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本次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意见:
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及公司2021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一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