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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嘉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劲嘉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7年6月2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7]99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8,787,18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74元,募集资金总额1,649,999,970.6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4,75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631,869.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624,618,100.77元,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17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该事项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10006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万元)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万元)截止2021年3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52,200.0052,200.0019,661.8117,716.19
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51,928.6038,427.0038,427.0035,524.5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延期的原因及调整情况

(一)江苏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顺泰包装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金额为8,322.2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645.46万元,全部为设备投资,铺底流动资金676.78万元。建设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方面针对现有设备升级改造,另一方面新增部分社会化精品包装产能8,000万个。预计效益:本项目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为26,571.76万元(不含税),年均税后利润为4,118.56万元(经济效益分析数据是公司根据制定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时的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初步估算的结果,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

2、项目延期的原因

江苏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2月28日,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主要的设备选型、购置、安装、调试生产等工作,由于消费品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对该项目的部分设备的选型和技术工艺的改进提出了更高要求,从而需要投入更长周期,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募投项目具体建设情况并经谨慎研究论证,公司拟调整江苏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进度。

3、调整前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项目名称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安徽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7,981.967,981.967,981.964,632.87
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9,582.729,582.729,582.728,346.21
江苏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8,322.248,322.248,322.244,411.37
劲嘉智能化包装升级项目15,140.0015,140.0015,140.0014,601.19
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15,392.0015,172.0815,172.082,350.71
贵州省食品安全(含药品保健品)物联网与大数据营销溯源平台项目39,290.0018,174.00--
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18,174.0018,174.00
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30,000.001,000.00
合计199,837.52165,000.00162,461.81106,757.12
江苏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2021年2月28日2022年2月28日

(二)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公司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将在原有工业产业园内进行装修和安装打样及测试生产线、检测中心,装修设立创新中心研发办公室,充实完善创新中心技术人员,增加设备和软件。预计效益:本项目不涉及产能,因此不进行效益测算。项目建成后,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企业智能包装新产品研发过程中的试制试验水平,增强企业产品研发能力,提高产品档次,加快新产品推出速度,促进经济效益的快速增长。

2、项目延期的原因

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10月31日,目前该项目已开发出多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完成科研成果产业化转化,获得一定经济效益。根据公司制定的《三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9年-2021年)》,公司将不断夯实发展大包装主业,技术创新实现智能升级。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客户对于包装的形态、环保等方面提出更高的需求,为更好满足包装精品化、环保化、个性化的需求,推进纸制包装或者其他形态包装的减量化、再利用、可回收、可降解的发展,该项目的建设内容及技术需作出调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适当调整项目进度。

3、调整前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项目名称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2021年10月31日2022年10月31日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前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基于合理、科学、审慎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和对投资者利益负责的角度而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实施地点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在正常进行之中,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的管理及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效益。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已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在审阅相关材料后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的募集资金投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募投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史松祥 胡征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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