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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嘉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7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1-045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青山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该计划的制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指母公司)2020年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940,553,079.5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4,055,307.96元,本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846,497,771.61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1,556,322,148.49元,本年分配上年度股利人民币218,509,392.75元。

1、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3月25日,公司按照相关规则编制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并予以披露。

3、截至2021年3月23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1,114,352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综上,公司2020年年度拟实施权益分派,预案为:

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1,443,756,0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共分配股利505,314,634.30元,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

的股利为人民币1,678,995,893.05元。 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股分派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监事会认为: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

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关于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基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而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实施地点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及《监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4月)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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